填充式開發
填充式開發
填充式開發是指對市區內公用設施配套齊全的空閑地的有效利用,再開發是對現有土地利用結構的替代和再利用,是對已利用土地的開發。其目的是改變城市蔓延造成的低密度用地格局、復興城鎮經濟,因此不是見縫插針式的開發,而是以合理的規劃為先導;開發出的土地不僅可以用於建設用地,也可用於綠地、開敞空間等所有利於改善人們生活質量的用途。
在城市規劃和城市發展中,填充式的土地利用開發是指建成區中進一步的建設,尤其是作為社區更新、城市增長管理項目或者是精明增長的一部分。它強調對廢棄用地或閑置地的重新利用和重新定位。這種類型的城市開發對衰敗社區的復興尤為重要。
雖然填充式開發是社區更新和城市增長管理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但對於開發商來說,相比對城市邊緣地帶或郊區未開發土地的開發利用,填充式開式更為昂貴。其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對現有結構的拆除、檢測和清理環境污染等。雖然有學者認為,在大規模土地開發時,填充式開發在財政上更為可行有效。大規模開發可以從規模效益中獲利,並且減少周邊社區衰敗、犯罪等帶來的負面影響。可是由於土地徵用、獲取社區支持等難以解決的問題,大規模填充式開發通常很難在衰敗社區中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