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物教
拜物教
拜物教(fetishism)宗教信仰的原始形式之一。與“拜神教”相對。該詞來自葡萄牙文feitico,意謂巫術。1760 年由法國歷史學家德布羅斯(Charles deBrosses , 1709 一 1777)首先使用。宗教意義上的拜物教產生於原始神靈觀念之前。被崇拜者,廣義為天體、宏大的自然現象、無生命的東西和動植物,狹義為人的想像中的“可感覺而又超感覺的物或社會的物”(《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卷第89頁)。它們被賦予超自然的特性,使人產生敬畏與恐懼感二拜物教在尚未完全擺脫原始狀態的居民群落中,仍然存在,在現代宗教中也留有某些殘餘。非宗教意義上的拜物教,是喻指對某種物品的迷信或盲目崇拜,如在生產資料私有製為基礎的商品經濟中出現的商品拜物教和貨幣拜物教現象。
原始社會中最早的宗教信仰形式之一。在神靈觀念尚未產生以前,一些原始部族把某些特定的物體當作具有超自然能力的活物而加以崇拜。該詞源於葡萄牙文的feiti?o,原義為手工製品。15世紀下半葉,葡萄牙人航海到達非洲西部時,用以指當地原始部族所相信並崇拜的具有魔力的符咒或護符。通常認為,法國歷史學家、語言學家德布羅斯於1760年在《論物神崇拜》中首次將拜物教一詞用於比較宗教學。法國哲學家孔德認為一般原始宗教的特點均為拜物教,即將非人的物體賦以人的精神特性。英國人類學家泰勒則把上述一般特性稱為萬物有靈論,而認為拜物教是萬物有靈論的一種退化的形態,專指信仰並崇拜體現或依附於某種物體或通過某種物體而發生影響的精靈。拜物教是原始的宗教,起源於古代。在當時,人們由於生產實踐的局限性和科學知識的缺乏,對於自然界的許多事物和現象,如風雨雷電,水火林木,豐歉禍福,無法了解它們的起因、後果和運動規律,往往從宗教世界的幻想中去尋求解釋。人們把某些物神化了,把日、月、水、火、雷、電等自然現象,看作是支配人類命運的神,從而加以崇拜,產生了拜物教。其實,物並沒有支配人類命運的神秘力量,那種所謂神秘力量,是人們自己想象出來的,只是一種人腦的產物。
拜物教崇拜的對象通常包括人體、物體、神像和護身符等四大類。其中有自然物,如石塊、樹枝、木片、屍體等,也有人造物,如布片、舊衣服、弓箭之類的武器以及工具等。這些物體常因原始人認為其有靈性和神秘的超自然力量而成為崇拜對象,藉以辟邪求福。但若崇拜者感到不靈驗時,又常將其捨棄或毀壞。拜物教在古埃及人、希臘人、羅馬人中曾廣泛流行,至今在某些尚未完全脫離原始狀態的居民群落中依然存在。在文明社會中亦還存在對護身符和“聖物”、“聖人”遺骨的崇敬現象。
一本關於信息拜物教的書
貨幣拜物教
由於資本主義商品生產是以私有製為基礎的商品生產的最高形式,商品拜物教和貨幣拜物教在這個階段也發展到最普遍、最迷人的地步,更其重要的是,由於貨幣到資本的轉化,還出現了資本拜物教。
馬克思不僅揭示了商品拜物教的來源,而且也指明了商品拜物教消亡的條件。馬克思認為,可以設想有一個自由人聯合體,他們用公共的生產資料進行勞動,並且自覺地把他們許多個人勞動力當作一個社會勞動力來使用。在那裡,“勞動時間就會起雙重作用。勞動時間的社會的有計劃的分配,調節著各種勞動職能同各種需要的適當的比例。另一方面,勞動時間又是計量生產者個人在共同勞動中所佔份額的尺度,因而也是計量生產者個人在共同產品的個人消費部分中所佔份額的尺度。在那裡,人們同他們的勞動和勞動產品的社會關係,無論在生產上還是在分配上,都是簡單明了的”。在那樣的情況下,人與人的社會關係不再被物與物的關係所掩蓋,商品拜物教將最終消亡。從馬克思的論述中可以看出,商品拜物教的消亡,是同生產資料歸全社會公有,聯合起來的勞動者成為生產的主人,社會生產有計劃地發展、勞動產品不再表現為商品等經濟條件聯繫在一起的。人們過去認為,這些條件在社會主義社會就可以具備。社會主義社會的實踐表明,這些條件只有在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上才能充分具備。到那時,商品生產才會完全消亡,商品拜物教才會徹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