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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昌
貴安新區公安局原局長
高永昌,男,回族,1961年7月生,江蘇南京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學歷。曾任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黨組成員(兼),貴安新區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9年6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貴州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8月,銅仁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高永昌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1981.09—1985.07 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學生
1985.07—1994.08 貴州省公安廳辦公室偵察員
1994.08—1995.07 貴州省公安廳辦辦公室副科級偵察員
1995.07—1997.03 貴州省公安廳辦公室調研科副科長
1997.03—1997.11 貴州省公安廳辦公室調研科副科長(正科級)
1997.11—2000.10 貴州省公安廳辦公室調研科科長
2000.10—2005.07 貴州省公安廳指揮中心副主任
2005.07—2008.05 貴州省公安廳反恐處處長兼辦公室副主任
2008.05—2013.03 貴州省公安廳反恐處處長兼指揮中心(辦公室)副主任
2013.03—2014.12 貴州貴安新區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4.12—2019.12 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黨組成員(兼),貴安新區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9年6月13日,貴州貴安新區管委會黨組成員、貴安新區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高永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貴州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8月,銅仁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高永昌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