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集馨

張集馨

張集馨,字椒雲,別號時晴齋主,江蘇儀徵人。1800年(嘉慶五年)生,死於1878年(光緒四年)。1829年中進士后,在翰林院供職。1836年,受道光皇帝的“特簡”,外放為山西朔平知府。此後三十年間,在山西、福建、陝西、四川、甘肅、河南、直隸、江西等省任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署理巡撫等職,同治四年(1865年),因防禦太平軍北伐“出兵遷延”,被劾革職,告別宦海生涯。

人物生平


張集馨系翰林出身,擅長文墨,觀察敏銳,對清朝的腐敗現象有比較清醒的認識。這固然同他沒當上封疆大吏的積怨有關,但主要是由所處的時代而促成。張集馨替清王朝效犬馬之勞的時候,中國社會正經歷一場大動蕩、大轉折,列強的重炮轟開了閉關自守的國門,接踵而來的農民起義風暴撕裂掩蓋封建制度罪惡的帷幕,宦海腐臭,黑幕重重,給身處其境的作者提供了充足的素材。能夠通過科舉考試的層層關卡,應該說,張集馨不是個等閑之輩。他逐漸明白官場的“潛規則”,也不可避免的身體力行。與多數官僚不同的是,他有點迂腐,幹了齷齪事心裡不舒服,常把鬱結不快的情緒,訴諸筆墨。當小京官時俸給菲薄,也很少灰色收入,生活自然清苦。外放山西朔平,並不是他鑽營的結果,他本著“謹遵聖訓”和“地方蒙其福”的志向,走馬上任,沒按慣例向京官進貢“別敬”。
到了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他被補授為陝西督糧道,情況就不一樣了。關中是產糧食的地方,“美腴甲天下”。陝西糧道專管西安府的兵糧,是人人艷羨的肥缺。他在京城應酬所破費的金額高達一萬七千兩白銀,最後連去陝西赴任的盤纏都差點湊不出來。張集馨素有清譽,雖說在地方上為官已近十載,但搜刮的錢財並不多。所以離京前的這筆巨額花銷,幾乎全靠告貸而來。在陝西糧道上混了兩年,對官場的潛規則已心中瞭然,三節兩壽要向上司表示,哪個要送哪個可以免了,哪個該送多少,禮品要選什麼,他心裡都有本賬。至於迎來送往的吃吃喝喝,那更是免不了。每有官員過境,“皆戲兩班,上席五桌,中席十四桌。上席必燕窩燒烤,中席亦魚翅海參”,“貴重難得之物,亦必設法購求”。這樣算下來,“每次宴會,連戲價、備賞、酒席雜支,總在二百餘金”,這還不算完,另外要負責饋送官員的盤纏。即使是對付低級別的章京,因為他們來頭大,奉送的路費也不在少數,“程儀一二十金,或四五十金不等”。平常,還得不時與頂頭上司臬藩兩台以及鹽道等同僚們在衙門裡喝酒看戲,“不如是不足以聯友誼也。”話有點耳熟,現代的說法是:加深友誼,聯絡感情。為了達到個人目的,濫用公款算不上什麼!這些花里胡哨的支出,在公開賬面上報銷不掉,否則上司衙門一稽查,就會鬧出事情來。最妥當的辦法是靠小金庫,狠狠的刮地皮,不擇手段的收刮民脂民膏,是填滿小金庫的不二法門。結果,他為官一年,不但還清一萬七千兩的借債本息,還開支掉個人費用一萬多兩白銀。陝西糧道衙門內有一副楹聯,“問此官何事最忙,冠蓋遙臨,酒醴笙簧皆要政;笑終歲為人作嫁,脂膏已竭,親朋僮僕孰知恩?”或許即是張集馨生活的真實寫照。
陳腐的封建官場是個大染缸,“眾人皆醉,而我獨醒”行不通,其潛規則靠個人力量的抵禦也終究難成氣候。當然,不必過分指責張集馨的貪墨,在清朝末期,此類官員尚可稱為循吏,比之更貪婪的官僚大有人在。張集馨的“可愛”之處在於:在《見聞錄》的敘事筆調中,不見自鳴得意的成分,倒是或多或少能體味到作者的“歉疚”心情。張集馨以他清麗的文采,把當年充斥官場的腐惡現象作了逼真描述,給後人認識當時腐敗黑暗的社會面貌,提供了真實可信的依據。

文學作品


《道咸宦海見聞錄》

這本《道咸宦海見聞錄》是一部自敘年譜。年譜是人物傳記的一種,它以譜主一個人為對象,按照從生到死的時間順序,逐年排比其言行、見聞、經歷以及家庭瑣事等等,以年系事,補綴成書,比較全面地記敘其一生事迹這部年譜從一歲開始,止於六十一歲,以後的有沒有編纂起來不詳,五十二歲到五十四歲一段也已佚失,年譜作於何時,尚待查考。張集馨生前不曾刻印,以《椒雲年譜》、《張集馨自訂年譜》等書名傳鈔於世。目前的通俗本由中華書局點校,以《道咸宦海見聞錄》冠名,收入《清代史料筆記》叢書之中。此書雖不是官修的正史,但記述的內容真實性較大,一位佚名傳鈔者說:“這部書名為年譜,其實幾乎等於小說,對官場鬼蜮情形,刻畫入微,不亞於清末之《官場現形記》、《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應該說,這一評語是中肯的。近年來,專家學者在論述清代官場的腐敗現象時,多次徵引該錄的史實。

目錄

序,編輯說明,道咸宦海見聞錄,附錄:張集馨日記(同治三年九月十五日至四年正月二十一日),張集馨朋僚函札向榮來函(二通),許乃釗來函(二通),戴熙來函,禧祿來函,平翰來函,鄧瀛來函,王有齡來函(二通),袁甲三來函(三通),曾國藩來函(二通),韓超來函,劉繹來函(三通),劉於淳來函,曾國荃來函(三通),馮焌光來函,吳廷棟致毓科函,胡家玉來函(二通),胡林翼來函(二通,)賈臻來函,倉景恬來函(三通),張安保來函,穆騰阿來函,雷正綰來函(二通),劉翊宸來函,翁同書來函,李宗燾來函,曹克忠來函,李鴻章來函,××來函,時晴齋主人年譜

做官經歷


兩次出任甘肅布政使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七月,五十歲的四川按察使張集馨接到吏部的委任書,升任貴州布政使,並獲道光皇帝召對五次,對臣子而言,這是莫大的榮幸了。
道光給了張集馨三條“工作指示”:
第一條,理財,“汝不要聽任屬員鬧出虧空來要緊”。
第二條,察吏,“理財固為藩司(即布政使)專政,而察吏尤為當務之急,地方得人而治。”按清官制,一省財政與人事,都歸布政使管轄,而晚清之際,國庫緊張,吏治腐敗,理財與察吏又更為迫切。
第三條,敢作為,“督撫固是封疆大吏,兩司(即布政使與按察使)一省有幾個,尚不是封疆大吏么?巡撫固不可不聽,亦不可盡聽,汝遇事總要自己拿定主意,方不是隨聲附和。”清代布政使,因受制於督撫,往往無所作為,道光不希望張集馨也自縛手腳,辜負聖恩。
皇上還暗示他:“我今日叫汝做藩司,是要汝作好督、撫,汝不可自暴自棄。”皇恩浩蕩,張集馨受寵若驚,謹領聖訓,謝恩上任。途中,又接到聖旨:張集馨改任甘肅布政使,飭赴新任,不必來京請訓。原來他的老上司、四川總督琦善已調到蘭州任陝甘總督,奏請皇上欽派明智、幹練的藩司來甘肅,雖然沒有指出姓名,不過道光皇帝已明白琦善所要的人正是張集馨。
張集馨有才幹、有操守,外圓內方,此前的政聲也不錯,還有過署理四川布政使的經驗。此次主政甘肅,果然做出了幾件漂亮事。
甘肅地瘠民貧,州縣虧空嚴重,前後任往往交割不清,又有牧令捏報旱災、扣留稅銀的劣習,張集馨對此嚴加清理,於是“積弊一清”。有一個叫做范懋德的道員(相當於地區行署專員),在盤查倉糧的過程中,大肆索賄。張集馨交待按察使明誼去核查,明誼與張氏私交甚好,於是將范懋德及其他相關官員一併解省審辦。不久,明誼有事晉京,張集馨又向陝甘總督琦善提名他的同年朱其鎮代理按察使;他還委派另一位同年步際桐署蘭州知府。
上述事例,固然顯示了張集馨的幹練,其實也說明了他所掌握的權力,是與布政使一職相匹配的:可以雷厲風行整飭地方財政、按自己的意思調劑屬吏、遣派差使。而這,應歸功於他與上司琦善“舊交相得,推心置腹”,所以行事較少受掣肘。
然而,福兮禍所伏。由於與琦善關係親密,咸豐元年,琦善因案被彈劾,張集馨也受累獲罪,被革職遣戍軍台。雖然兩年後又補授布政使,但很快又得罪總督桂良,被參了一本,再遭革職。
咸豐六年(1856年)九月,五十七歲的張集馨幾經宦海沉浮,仕途又回到七年前的起點:奉特旨署甘肅布政使。赴任前,也蒙皇上召對五次。命運似乎給他開了一個玩笑。
次年二月,張集馨抵任,故地重回,物景依舊,而人事全非。張集馨領略過官場險惡,再無當年意氣,賞識他的道光皇帝已經龍馭上賓了;駐蘭州的陝甘總督也不是那個器重他的琦善,換成了與他“偃蹇不相親”的樂斌。
這位甘肅的第一把手原來是個糊塗蟲,“公事全不了了”,最大的愛好就是喝酒、聽戲、講黃色段子。不過,這並不意味著二把手張集馨能趁機掌執更大的權柄,因為樂斌寵任親信、重用私人,在他身邊滋生了一個雨露共沾、與有榮焉的權力分肥集團,我們姑且稱之為“樂系集團”。而張集馨沒有加入這個集團,因此,雖然他在正式權力體系中位居要職,但我們後面將看到,他的權力幾乎被架空,只能“付之一嘆”了。
陝甘總督的嫡系權力圈
我們先來看看樂系集團的構成。總督府師爺彭沛霖是其中的一名要員。樂斌因為大字不識幾個,“公事例案,閱之不甚了了”,所以奏摺文案,一概委給彭師爺操刀。張集馨曾不無刻薄地說,樂總督如果離開了彭師爺,“便如水母,寸步難行”。彭既受重用,也借勢招搖撞騙、作威作福,在甘肅官場上,是個炙手可熱、呼風喚雨的人物,“官吏趨之若鶩”。
樂系集團的另一要員叫做周二奶,原來是總督府的僕婦,後來與樂斌私通,並有了一個私生子(周的原配老公已被樂斌打發到遠方,並送了一筆重金另行娶妻),竟成了督署的實際當家人。她為人悍潑,不但凌虐樂斌的姨太太,還常常揪扭著樂斌撒潑:“我令汝做總督,汝方能做,否則,做不成也。”所以樂斌對她也“深畏之”,總督下面的屬員們,更是不敢得罪周二奶分毫。有一回,候補道員和祥的廚子與周二奶的隨從爭路,廚子出言無狀,觸怒周二奶,和祥知道了這件事,惶惶不可終日,次日一大早就到總督府負荊請罪,長跪乞哀。張集馨在窗外聽到了,忍不住竊笑,但和祥並不以為恥。我倒覺得,也不能笑話和祥恬不知恥,周二奶很生氣,後果很嚴重,不登門乞罪能行嗎?除非不想在官場混了。
總督府的門丁陳二也是樂系集團的重要成員。此人雖然身份卑賤,但因服侍樂斌多年,深得樂斌寵幸,也能攬權納賄。有一次樂斌說,因為陳二的老婆在北京陪著樂夫人,一刻不能離,所以決定為陳二再娶一妻。甘肅按察使明緒得知后,告訴蘭州各位官員:屆時都要送賀禮,每人幾十一百兩銀。成親拜堂那天,果然蘭州的大小官員以及候補官們,都來送禮祝賀。周二奶充當家婆,蘭州知府章桂文、皋蘭知縣李文楷親自秉燭送陳二洞房,就差沒有遞上春宮圖和偉哥,新娘則由和祥與章桂文的老婆攙扶。一個門丁的二婚,竟讓堂堂官員奔走侍奉、狀若奴才,可謂官場奇聞。
以上三人,是典型的隱權力代表,他們絕不是朝廷命官、國家權力體系內的正式成員,有的甚至被納入帝國的“賤民”之列,卻因與總督大人關係非同一般,得以染指權力。他們構成了樂系集團的核心權力圈。
進入樂系集團的其他成員一般都與上述三人建立有某種親密關係。甘肅按察使明緒,人稱“四倫先生”,暗譏他“五倫不備”、寡廉鮮恥,但他與總督府師爺彭沛霖拜過把子,又對樂斌極盡巴結之能事,送禮問候,無一日遺漏,連“一飲一饌,亦必先呈督署,以伸誠敬”,簡直是將總督大人當爹伺候,因此很受樂斌信任。
蘭州道員恩麟、候補道員和祥也與彭師爺有結拜之交。特別是和祥,雖然是個半文肓,還有過克減軍餉、受降職處分的前科,但他是樂斌的舊屬,又“入贅為樂斌門生”,執弟子禮,還與樂斌的幸奴陳二拜為兄弟,所以被樂斌委派去“辦理錢局”。辦理錢局相當於今天的開銀行、印鈔票,是一個肥得流油的大美差。按樂斌的說法,和祥這個人“能鑄大錢,善開銅礦”,是個難得的經濟學家。但和某人是不是真有這等本事,鬼才知道。
茶馬廳同知(負責邊疆茶馬貿易的地方官,類似於市外貿局局長)章桂文,即陳二拜堂時親自執燭送洞房的那位,是個捐班出身,張集馨對他非常不屑,說他“卑鄙無恥”。他也是陳二的結拜兄弟,老婆又認周二奶為乾娘,還與彭師爺結為兒女姻親,總之跟樂系的三大隱權力代表都沾親帶故。彭、周、陳終日在總督面前說章的好話,於是樂斌乾脆將實缺的蘭州知府派去其他地方任職,空出來的知府一職由章桂文代理。後來蘭州道台出缺,也讓他兼署。同知署道台,相當於縣長代理地區行署專員,足見總督對其眷顧之深。
還有一個名叫長祥的筆貼式,即掌管翻譯滿漢文字的低層小吏,也與陳二結為拜把子兄弟,陳便為長祥遊說,要署知縣。不久長祥果然被派往禮縣代理知縣。
上述五人,具有微妙的雙重身份:既是正式權力體系的成員,又是樂系集團的成員。他們的權力來自哪一種身份呢?與其說是前者,不如說是後者。假如沒有加盟樂系集團,他們恐怕無法在正式權力體系中搶佔好位子,即使占上位子,也未必能獲得匹配的權力。相反,只要進入集團核心圈,即使不在正式權力體系中佔位子,也可以參與權力分肥。這種隱蔽的權力分配機制,我們不妨稱之為“權力的圈子化”。
圈子,其實就是鑲嵌進國家權力系統內、以個人關係網路相聯結、並依關係親疏劃分差序的隱性權力結構。因此,帝國的權力體系呈現出“雙結構”的形態:一個是建立在科層制基礎上的正式等級結構,另一個是建立在圈子 差序格局上的暗結構。兩個結構相互貫通,權力藉此相互滲透。我們可以將它們視為盛存與輸送權力的兩套管道系統,不過從后一套管道流出來的權力通常是隱權力,因為它們名不正言不順。
我們用圖示來表現當年甘肅官場上的兩個權力結構:
圖一是甘肅的正式權力等級結構,權力按由高至低的等級排列。我用實線來表示各層級衙門的隸屬關係,用虛線將整個等級結構分為三個層次。陝甘總督、甘肅布政使與按察使居於這個結構的上層,他們都是封疆大吏、省衙門的大員;處於下層的是散廳同知、州縣牧令等親民官;連接上下層官員的就是位於結構中層的道台與知府。由於甘肅不設巡撫,由駐蘭州的陝甘總督行巡撫事,張集馨作為布政使,居於甘肅第二把手的位置。
圖二是一個網狀的隱權力結構,隱權力按由里及外的親疏差序分佈。我用實線來表示各權力者之間的私人關係,並用虛線來劃分關係網路的親疏差序。總督樂斌是庇主,居於整個差序格局的中心;彭師爺、周二奶、陳二與庇主的關係最為親密,是庇主的權力代理人,所以處於第一序列;按察使明緒、候補道和祥與蘭州知府章桂文,與庇主或其權力代理人建立了不少於兩種的密切關係,處於第二序列;蘭州道台恩麟與筆貼式長祥,只與一名代理人搭上關係,所以還沒有完全進入第二序列。外圍的隱權力者我就不一一標示出來了,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張集馨處於這個隱權力結構之外。
這裡還需要補充一點,是不是完全進入第二序列,其隱權力是有微妙差別的。咸豐八年(1858年),明緒丁憂回籍,按察使一職空出來,蘭州道台恩麟與候補道員和祥都想要署理。恩麟是實缺道台,按例理應優先,張集馨也認為“必蘭州道署也”,但樂斌並不與張集馨商量一字,直接下了札子委任和祥代理。這也是隱權力按親疏差序配置的一處例證。後來張集馨也丁憂離任,被隱權力喂大了胃口的和祥居然想兼署兩司,但這胃口未免太大了,樂斌沒有同意,讓恩麟署了藩篆。別忘了,恩麟也是與總督府大紅人彭師爺有結拜交情的。巧的是,不久恩麟也丁母憂,兩司到底還是得由和祥兼署。
現在我們可以通過考察張集馨分別在正式權力等級與隱權力差序中的位置,來評估他所能掌握的實際權力、所能騰挪的權力空間。為了更能說明問題,我們將張的同僚、按察使明緒作為比較的參照系。
在正式權力等級中,按察使的級別與地位略低於布政使。一般來說,前者為三品官,後者是從二品官,按察使出缺,布政使有權向督撫提名署理臬篆的人選。然而,官員的權力不僅來自正式的等級制,由關係網路所組成的“圈子”也在源源不斷地配送權力,從而改變官員的權力份額。從上面的敘述,我們已經知道按察使明緒與總督府大紅人彭沛霖是拜把子兄弟,與總督樂斌也非常親昵,擠入了樂斌嫡系圈子的中心,而張集馨則被這一權力暗結構邊緣化,兩人之間的權力消長,顯而易見。
明緒在甘肅官場的確是權焰炙人。據張集馨記述,甘省每出一缺,屬員不找主其事的張集馨,都求明緒越俎代庖,替他們遊說,而明緒也真神通廣大,每次出面,都“事無不成”。張集馨說他作為布政使,人事大權“竟不能專主,殊覺可愧”。
另有一件事也能佐證明緒的權勢。舊時官員要過“三節兩壽”,即在端午、中秋、春節、本官及夫人生辰,接受同僚與下屬的祝賀與禮金,這也是很多官員借故斂財的時機。明緒卻在三節兩壽之外,又添一母壽,而且一年過兩次,每次收受賀禮數千兩銀子。屬員知他與總督關係非比一般,得罪不起,不敢不竭力孝敬。明緒的親信劉師爺還給各衙門發函,公然索賄:送按察使衙門的陋規數目必須加豐,因為“現在臬台不比尋常,其操縱黜陟之權,與制台(即總督)無異”。
清代的督、撫、藩司、臬司,都是封疆大吏。不過依正式等級制,兩司許可權畢竟低督撫一等,何況督撫對兩司還有“年終密考”的特權,即每年底向皇帝密奏兩司是否稱職,一言可以決定兩司進退。因此,在督撫之前,兩司往往自甘當佐貳官。還是明緒厲害,巧妙地借著嵌入正式等級制的私人關係網路把持權柄,在事實層面(並非在名分上)消彌了等級制的鴻溝。換言之,隱權力差序已經暗暗改造了正式權力等級。
反觀張集馨,雖然內心對明緒非常厭惡,也不屑加入他們的圈子,但“哥倆”見面,卻不得不裝出一副“倍加親切”的樣子。明緒這個人脾氣很大,估計平日言狀,不大尊重張集馨,張集馨則“下氣柔聲,不與計較”。
外間還傳言,總督樂斌已將布政使的位子許給明緒,準備密考時說張集馨不稱職,明緒甚至已請好了布政使衙門的師爺,急不可耐地想接張集馨的位子。仕途險惡,張集馨選擇明哲保身,如履薄冰,既不敢貪贓枉法,以免授人以柄,又盡量平易近人,不露半點鋒芒。他自撰一聯,用以自勉:“讀聖賢書,初心不負;用黃老術,唾面自乾。”仕途失意之際,也只好這麼自我安慰了。
明緒母親去世,回京丁憂前,明緒向張集馨大倒苦水:“長途川資,進京糜費,所用不資,而囊中羞澀,殊難支持。”言外之意,當然是向這位主管財政線的副省長要錢。張集馨心領神會,很快為他張羅了一萬兩奠銀。其實,明緒非但不“羞澀”,而且積蓄豐厚,蘭州的金鋪老闆說,明緒已經兌取了三千兩黃金,這還不包括平日兌換的金銀。現在張集馨還要送他一萬兩銀,同僚都覺得這麼做,非“縱富”,即“矯情”。其實我寧願理解為:張集馨想刻意討好明緒,用他自己的話來說,這是“撫循小人者,無微不至矣”。
我們一定記得,當初道光皇帝召對張集馨時給他的三條“聖訓”。第一條是“不要聽任屬員鬧出虧空來要緊”。那好,現在就來整飭財政吧。候補知縣鄧承偉,在署河州任內虧空正雜糧一萬多兩銀子,署寧靜縣任內,又虧空了一萬多兩,拖延數年,交代不清。張集馨派員核查,並將鄧任所的資產查封。鄧立即赴院呈控,狀告藩司算賬不公,又拉扯出上級需索節壽陋規等情節。財務核算演變成了行政訴訟,樂斌便將案子轉委給按察審辦。張集馨按例迴避,竟不知最後明緒如何了結此案。張集馨也不想深究,“諸事只好模稜”。
又有鎮番縣的代理知縣碩翰,在任內虧空了一萬餘兩銀子,繼任的知縣李燕林不肯與他交接,對了好幾次賬,還是沒法將碩翰虧欠的數目核減。但碩翰是候補道員和祥的人,和祥見他窘迫,竟罵李燕林故意刁難人。虧空者無罪,較真者有錯,是非黑白全顛倒過來了,張集馨覺得匪夷所思,卻又無可奈何,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揣著明白裝糊塗。他總結說,甘肅的財政積弊,“非有明干督藩不能了結,余無能為也”。
道光的第二條“聖訓”是,“察吏尤為當務之急,地方得人而治”。但張集馨同樣束手無策,甘肅省官位,大多所託非人。秦州是甘肅的優缺,但知縣張敘“人太樸鈍,素不應酬”,所以總督樂斌很不喜歡他,總說張敘不應該長久占著肥缺不放手,於是將張敘調走,意欲委派他的親信李敦厚署理秦州。李敦厚是個大貪官,帶著父親、叔叔隨任,凡衙門中的進項,不論公私,都被他們捲入私囊,帶回老家置辦田產,所以此公曆任各缺,沒有一個不出現虧空的。張集馨不願意將秦州這個優缺交給李敦厚,但樂斌已屬意於李,加之按察使明緒、總督府師爺彭沛霖都在暗中為李敦厚遊說,張集馨說他“勢不能不遵憲令也”。
還有,禮縣出缺,明緒跟張集馨說,樂斌總督有意調劑給筆貼式長祥,自己不便啟口,請代為提名。真是既當婊子又要立貞節牌坊。張集馨深感荒唐,因為長祥這個人非常不成器,“終日在門房吸食洋煙,在外挾優宿娼”,哪裡是可以栽培的料?但總督的意見豈能不聽?所以排班參見總督時,還是違心給長祥提名了,樂斌果然非常高興,連說:好!好!好!長祥就這樣當上了禮縣代理知縣。對此,張集馨感慨萬端:“余忝任藩司,反如登場傀儡,尸位素餐。”
道光還提醒張集馨“遇事總要自己拿定主意”,不必處處受督撫挾制。但事實上,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張集馨的權力嚴重短缺,與布政使一職極不相襯,人事“不能專主”,理財亦“無能為也”。他作為布政使的合法權力,一部分被他的上司樂斌剝奪了,一部分沿著那個與正式權力等級結構相嵌套的暗結構,流失到隱權力集團的手中去了。
被束縛了手腳的張集馨在人前強作歡顏,迎來送往。當他除去官服,摘下面具,躲在書齋里撰寫年譜與日記時(本文所援引的文字及記述的事件,均來自張集馨自撰年譜、日記及《時晴齋主人年譜》,不贅注),面對油燈如豆,想及官場醜態百出,自己奈之若何?只能將胸中千堆塊壘、萬端感慨,化作喟然一聲長嘆:“牽制太多,呼應不靈,付之一嘆耳!”
咸豐八年(1858年)四月,因兼祧母去世,張集馨回籍丁憂,起程時“計算斧資”,竟“頗為艱窘”。這位在甘肅混了一年半的傀儡布政使,現在終於徹底遠離了那個與他格格不入的圈子。然而,官場處處有圈子,帝國的權力結構體已經被無數私人關係網路嵌入,彼此難分難解,在仕途上奔波的張集馨們,真的能擺脫隱權力差序的規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