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哲學導論
憲法哲學導論
憲法是使政府服從規則控制的事業。它就存在於政府的組織結構之中,存在於政府的行動之中,存在於人的生活世界之中。
政府意味著秩序,人性表徵著自由;人類社會發展的每一步,既是向自由世界的邁進,亦是向必然王國的回歸;自由世界的本質在於寬容,必然王國的法則行於中庸。
是故,人與政府乃憲法哲學之元點,道德、宗教與地理則構成了憲法哲學的基本緯度,而中庸與寬容則構築了憲法的客觀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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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憲法哲學是什麼
二、憲法哲學的基本問題
第一章 憲法哲學批判
第一節 憲法歷史批判
一、憲法是歷史的產物
二、憲法與政府在同一時序上成長
三、憲法遵循歷史邏輯而進化
四、現代憲法亦憲法進化序列中的一種樣態
第二節 憲法邏輯批判
一、憲法的生命在於經驗而非邏輯
二、憲法的能力是長成的而非預設的
三、憲法的成長史乃人類追求生活方式不斷優化之歷史
第三節 憲法理性批判
一、作為理性主義方法論的自然法
二、從理性主義自然法看近代主權概念的“二律背反”
三、從理性主義自然法看近代權力觀念的“二律背反”
第四節 憲法認識論批判
二、從理論邏輯到實踐邏輯
三、從“一元”獨立到“多元”並存
第五節 憲法實效力批判
一、當cosθ=0時,則形=0
二、當cosθ
三、當cosθ>0時,則形>0
四、當cosθ=1,則形達到最大值
五、當cosθ=-1,則形達到最小值
第二章 憲法哲學元點
第一節 人論
一、人·環境·憲法
二、人的存在與憲法的存在
三、人的生活世界與政府圖式變遷
第二節 政府論
一、政府的起源與演進
二、政府的本位——憲法本位
三、政府的合法性
第三節 權論
一、“權”與主權的解析
二、人權的解析
三、國權的解析
四、政權
第四節 法論
一、法的解讀
二、法的統治
第五節 關係論
一、人與政府之間關係的演進
二、政府與國家的一般關係
三、“博弈關係”:國家憲制之“實像”
第三章 憲法哲學維度
第四章 憲法客觀精神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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