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宗旨

全心全意地為中國人民服務

中國人民解放軍宗旨,通常稱建軍宗旨,即緊緊地和中國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為中國人民服務。軍隊的宗旨是由它的階級性質決定的,是為維護本階級的利益,實現本階級的政治目的服務的。

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無產階級性質的新型人民軍隊。它來自人民,屬於人民,為了人民,時刻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為中國無產階級和中國各族人民的利益而戰鬥。中國人民解放軍無條件地執行中國共產黨的綱領、路線和政策,實行有領導的民主,建立自覺的紀律;具有一往無前的精神,壓倒一切敵人,而決不被敵人所屈服;有一個很好的內部和外部的團結,官兵一致、上下一致、軍民一致、軍政一致,並有正確的爭取敵軍官兵和寬待俘虜的政策;有為人民戰爭所必需的戰略戰術和政治工作。

宗旨論述


1945年 4月,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所作的《論聯合政府》的報告中,把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宗旨概括為“緊緊地和中國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為中國人民服務”。中國人民解放軍堅持不渝地信守這一宗旨,把它作為全軍團結戰鬥的政治思想基礎和行動準則。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它在軍隊中的政治工作,是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根本保證。中國人民解放軍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條件下,最初由農民武裝和起義的舊軍隊組成的。農民曾是這支軍隊的主要成分。為了堅持人民軍隊的宗旨,在長期的革命鬥爭中,中國共產黨以無產階級思想和黨的正確路線對部隊進行教育,同軍閥主義殘餘以及農民小生產者的保守落後意識,進行了反覆的思想鬥爭,不斷克服單純軍事觀點、雇傭觀點、流寇思想、個人主義、極端民主化、絕對平均主義等各種非無產階級思想和一切違背人民軍隊宗旨的錯誤傾向。從而使中國人民解放軍完全建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礎上,同一切剝削階級的軍隊從根本上區別開來,也同歷代農民起義軍區別開來,始終保持人民軍隊的性質,受到全國各族人民的愛戴、擁護和支持。在艱苦卓絕的戰鬥歷程中,從小到大,由弱變強,同全國人民一道,奪取了中國革命戰爭的偉大勝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又在保衛和建設社會主義祖國的偉大事業中作出卓越貢獻,成為人民民主專政國家政權的堅強柱石。

歷史背景


中國人民解放軍宗旨,是這支軍隊誕生時便確立下來的。
1927年8月1日南昌起義時即宣告中外,要為中國工農大眾而戰。同年9月,毛澤東領導的湘贛邊界秋收起義,首次打出了“工農革命軍”的旗幟。
1929年6月,中國工農紅軍第4軍司令部、政治部頒發布告,宣告紅軍以幫助工人、農民及一切被壓迫階級得到解放為宗旨。
1931年7月,朱德在中國共產黨蘇區中央局機關報《戰鬥》報著文指出,紅軍是工農的軍隊,是一切勞苦群眾的軍隊,其歷史任務是建立和鞏固工農自己的蘇維埃政權,使無產階級及一切勞苦群眾在政治上、經濟上完全得到解放。
1945年4月,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所作的《論聯合政府》政治報告中指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唯一宗旨,就是“緊緊地和中國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為中國人民服務”(《毛澤東選集》第3卷第1039頁)。
在解放戰爭時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央軍事委員會多次申明和強調人民解放軍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努力為人民服務。憲法所賦予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歷史使命集中體現了建軍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是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階級性質和歷史使命決定的。
馬克思列寧主義認為,軍隊從屬於一定的階級,為一定的階級利益服務。人民解放軍是由中國共產黨締造和領導的新型人民軍隊,是執行革命政治任務的武裝集團。無產階級的歷史任務,就是這支軍隊的歷史任務;中國共產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自然也是這支軍隊的宗旨。中國革命和建設各個歷史階段所面臨的任務都是艱巨複雜的,人民解放軍要完成黨和國家賦予的使命,必須緊緊地和全國人民站在一起,團結和依靠廣大人民群眾。人民解放軍的成員來自於人民,同人民群眾血肉相聯,有著共同的利益和奮鬥目標,也決定了這支軍隊能夠徹底實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的根本目的和最高原則,由此規定了軍隊的全部職能、全部工作和建軍的其他原則。在這個宗旨下面,人民解放軍具有壓倒一切敵人和戰勝任何艱難困苦的一往無前的精神,它要壓倒一切敵人,而決不被敵人所屈服;有一個很好的內部和外部團結,官兵之間、上下級之間,軍事工作、政治工作、後勤工作、裝備工作之間,軍民之間、軍政之間、本軍友軍之間,都是團結一致的;有一個正確的爭取敵軍官兵和處理俘虜的政策,對於敵方投降、反正或放下武器后願意反對共同敵人的,一概表示歡迎,並給予適當的教育,對於一切俘虜不許殺害、虐待和侮辱;形成了人民戰爭所必需的戰略戰術;形成了為人民戰爭所必需的一系列的政治工作,其任務是團結全軍,團結友軍,團結人民,瓦解敵軍和保證戰鬥勝利;利用戰鬥和訓練間隙,從事生產任務,藉以克服經濟困難,改善軍隊生活和減輕人民負擔。人民解放軍在長期的戰鬥歷程中,堅定不渝地信守和履行建軍宗旨,使其成為全軍團結戰鬥的政治思想基礎和行動準則。儘管其成員不斷更新變化,但始終保持了人民軍隊的性質,顯示了強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戰鬥力,贏得了全國各族人民群眾的衷心愛戴和全力支持,使之從小變大,由弱變強,同人民群眾一起,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反動統治,為建立和鞏固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為保衛祖國和建設祖國作出了卓越貢獻。
中國共產黨在人民解放軍中的政治工作,是軍隊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保證。人民解放軍誕生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舊中國,當時的主要成分是由農民和起義的舊軍隊人員組成的,在以後的長時期里,農民仍然是這支軍隊的主要成分。建軍初期,軍閥主義殘餘、農民小生產者的保守落後意識在部隊中有較多表現,單純軍事觀點、雇傭觀念、流寇思想、個人主義、極端民主化、絕對平均主義等非無產階級思想曾普遍存在,對正確執行黨的路線,堅持為人民服務宗旨,妨礙極大。中國共產黨建立和加強人民軍隊中的政治工作,特別重視對官兵進行無產階級思想和黨的正確路線的教育,堅持用無產階級思想,克服各種非無產階級思想。1929年12月,《古田會議決議》確立了人民軍隊建設的根本原則和制度。這個決議不但在紅4軍實行了,後來各部分紅軍都先後不等地照此做了,這樣就使以農民為主要成分的中國紅軍,不僅同一切剝削階級軍隊從根本上區別開來,也同歷史上的農民起義軍區別開來,完全成為新型的人民軍隊。在其後的革命戰爭中,大力加強政治工作,以階級、階級鬥爭的觀念,階級解放與民族解放一致性的思想,將革命進行到底、奪取全國政權的思想教育官兵,使其不斷提高為無產階級和人民大眾的利益及全民族的利益而戰的政治自覺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中國人民解放軍各級黨組織和政治機關,依據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學說,繼續對廣大官兵進行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國防觀念教育,加強全軍人員保衛祖國、建設祖國的高度責任感,明確人民軍隊永遠是一個戰鬥隊,同時又是工作隊和生產隊。進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全軍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繼續對全體官兵進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和無私奉獻、艱苦奮鬥精神的教育,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服從國家經濟建設的大局,勤儉建軍,積極參加國家經濟建設事業,深入開展軍民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和擁政愛民活動,積極參加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實踐。始終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旗幟,擁護改革開放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認真履行黨和國家賦予軍隊的歷史使命。新形勢下,人民解放軍緊緊圍繞“建設一支聽黨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的人民軍隊”的強軍目標,為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加快推進國防和軍隊正規化而奮鬥。

參考書目


《毛澤東選集》:《關於糾正黨內的錯誤思想》、《學習與時局》、《為人民服務》,人民出版社,北京,1964。
《朱德選集》:《論解放區戰場》,人民出版社,北京,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