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課程論

學科課程論

學科課程論是一種古老的課程理論,並迄今未被其他課程論所取代。所謂學科課程,就是分別從許多科學中選擇一部分內容,組成各種不同的學科,由這些學科組成學校課程體系,構成主要課程內容。

目錄

正文


學科課程論主張將課程內容分為學科,每一學科以本學科知識為中心編定教材,教材要由本學科系統的文化科學知識組成,並根據每門學科知識的邏輯體系來編排;教學時間的分配,要根據各學科的地位、性質以及學生的年齡特徵來確定;要求學生在較短時間內以較少的精力獲取人類長期積累起來的大量知識。17世紀捷克大教育家誇美紐斯、19世紀德國的赫爾巴特、英國斯賓塞都是學科課程的提倡者和推動者。學科課程論在教育史上具有較大的影響,曾一度佔有統治地位。但這種課程理論對學生學習的心理準備、接受能力和智力發展重視不夠,對學生的需要、興趣和個性發展及學習方法的指導重視不夠。同時還造成和加深學科分隔,不利於聯繫學生的生活實際和社會實際,不利於吸收新知識和新學科,妨礙課程內容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