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伯特·斯賓塞
英國哲學家
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1820年4月27日–1903年12月8日),英國哲學家、社會學家、教育家。
他為人所共知的就是“社會達爾文主義之父”,所提出一套的學說把進化理論適者生存應用在社會學上尤其是教育及階級鬥爭。
大事件
1820-04-27
出生
1820年4月27日出生於英國德比城。
1842
開始參與傳媒及社會政治纂稿
1842年正式開始參與傳媒及社會政治纂稿。
1853
投入專業寫作
1853年時才離職開始投入專業寫作。
1862
出版《第一項原則》
1862年出版《第一項原則》。它是現實中所有領域的根本準則的演變理論的展示。正是他早期理論的基礎信念。根據他的定義,演變是個不斷延續的過程,事物不斷改進為複雜和連貫的形式。這是斯賓塞哲學的主炮——是演變的一個已發展連貫架構的定義。在這一刻,他獲得國際聲譽及高度尊敬。他對人類立足於自然界的觀點是非常有影響力並得到廣泛認同。
1875
成為羅馬皇家林琴科學院的院士
1875年成為羅馬皇家林琴科學院的院士。
1891
成為比利時皇家科學院的院士
1891年成為比利時皇家科學院的院士。
1903-12-08
逝世
1903年12月8日逝世。
赫伯特·斯賓塞於1820年出生於英國德比城(Derby),他是受尊敬的教育家威廉·喬治·斯賓塞夫婦所生的九個孩子中最大的也是唯一活下來的孩子,他的弟弟妹妹都在出生幾天後就死去了,只有一個妹妹活到了兩歲。
斯賓塞的簽名
出身於教育家庭(祖父與叔父都是教育家),年幼的他被鼓勵去學習。年紀很小的時候,他經常接觸並對學術課本及他父親的期刊發生興趣。
13歲,他被父親送到巴斯(Bath)附近的小鎮-辛頓查特修。那裡他叔父能夠為他提供正規教育。最初因為他覺得很悶並抗拒拉丁語及希臘語的課堂,所以他沒有跟隨叔父,甚至跑回家中。後來,從叔父身上學會並發展自己早期政治及經濟理念來回應叔父的激進改革觀點。
1836年,叔父為他找到一份鐵路的土木工程師的職位。斯賓塞在工作中的體驗讓他停止在行業上的追求,反而覺得上司使工人過分勞累。他更注意到他在這個時刻開始下定決心編寫文章。
在他22歲之後的數年不斷拜訪叔父,並把有關政治信件發給一些激進報紙,譬如《非規範人》。這是他正式開始參與傳媒及社會政治纂稿。這些稿件被彙編為他的著作《政府的適當權力範圍》。
這些早期著作顯示自由主義者對工人權益及政府責任的觀點。在斯賓塞的圈子內,他早已在自然定律上鼓勵多些理性。
1851年,他這些的觀點在他的著作“社會靜態學”變得越來越成熟。當中內容強調個體力量對社會的重要性,但社會無可置疑地踐踏它。可是當中遺漏了他早期著作流行的對工人階級的憐憫之心及神的偉大設計。這就是斯賓塞開始確立對文明的視角,不是人類的人為建造方式,而是自然界中人類的自然有機產物。
他曾在倫敦財政報《經濟學人》擔任副編輯五年,直到1853年時才離職開始投入專業寫作。及后數年,他的著作涵蓋了教育、科學、鐵路工業、人口爆炸及很多哲學和社會學的課題。
赫伯特·斯賓塞(照片2)
編寫《心理學原理》的時候,斯賓塞曾往威爾士及法國旅遊,途中他的健康轉差到不能復元的地步。可能是因為長期勞累導致經常短暫睡眠,妨礙了他的漫長工作。當他責怪壓力及肺功能不健全時候,數年來的健康轉差使他倚賴嗎啡及鴉片。
儘管疲倦不斷增加,斯賓塞繼續寫作。
1858年,他開始了一個涵蓋他整個演變哲學在和法律進展的大項目。他希望慢慢增加出版量以便能維護他長時期的生計,但他再無法透過定期發表來鞏固任何出版者的關係。
幸運地,斯賓塞在這時間得到英國的知識分子的愛戴,並且得到了他理論著作的私人訂購名單,那便資助了他的生活和工作上的開支。在眾多知識分子當中,包括了受人尊敬的英國哲學家-湯馬士·亨利·赫胥黎,是他介紹斯賓塞加入“X會所”-是雲集一些受人尊敬的思想家的晚膳會所,其中一些思想家後來更成為皇家學會的主席。會員包括:哲學家約翰·道耳、銀行家/考古學家約翰·魯布克爵士、查爾斯·達爾文等等。透過這個組織,斯賓塞才能在科學家圈子中心出現,並保障他的評論得到了有力的聽眾。
1862年,斯賓塞出版《第一項原則》。它是現實中所有領域的根本準則的演變理論的展示。正是他早期理論的基礎信念。根據他的定義,演變是個不斷延續的過程,事物不斷改進為複雜和連貫的形式。這是斯賓塞哲學的主炮-是演變的一個已發展連貫架構的定義。在這一刻,他獲得國際聲譽及高度尊敬。他對人類立足於自然界的觀點是非常有影響力並得到廣泛認同。
斯賓塞之墓
60歲的斯賓塞健康非常差。
1882年,他打破自己的不去教堂的慣例出席了查爾斯·達爾文的喪禮。
1902年,他被提名競逐諾貝爾文學獎。他一生都投入寫作。
享年83歲。
著名英國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終身未娶。有一次他在路上遇到兩朋友。一個朋友問他:“你不為你的獨身主義後悔嗎?”斯賓塞愉快的答道:“人們應該滿意自己所做出的決定。我為自己的決定感到滿意。我常常這樣安慰我自己:在這個世界上的某個地方有個女人,因為沒有做我的妻子而獲得了幸福。”
著作
他一生的著作吸引很多讀者。1869年,他更可以依靠著作的收入維生。
他的著作被翻譯了多國語言的版本,譬如:德語、義大利語、西班牙語、法語、俄羅斯語、日語、中文,並在歐洲北美等地得了很多榮譽。
理論
他的哲學證明了對政治保守派是有用的,不單是對社會階級架構的應用,也包括社會公義概念,當中強調對本性及行為的個體責任。斯賓塞支持“平等自由定律”,這是自由意志論的基本的原則。在不侵犯別人的權利下,每個個體可以根據自己的選擇而做事。很多美國高等法庭的裁判官面對政府勞資慣例出現限制的時候都根據這個原則來下定論。但是不只保守派利用斯賓塞的理論來宣揚自己的觀點。很多社會學家都套用他的理論來解釋階級戰爭。無政府主義者把它應用在個體自主的信念上。
科學方面
斯賓塞是維多利亞時代最好辯、也最有爭議的英國思想家之一。他強烈的科學取向,使他極力強調以科學方法考察社會現象的重要性。他堅信自己思想的所有方面構成了一個極為融貫而有序的體系。他認為,科學與哲學支持並促進了個人主義和社會進步。不過,雖然把他視為維多利亞時代樂觀主義的代表人物是很自然的,但他也絕不是沒有受到不時籠罩在維多利亞式的自信之上的悲觀主義陰霾。例如,他認為進化之後必然是解體,即退化,而個人主義只有在社會主義和戰爭消亡之後才能盛行。
斯賓塞把哲學視為具體科學的基本原理的總結,是取代中世紀“神學大全”的“科學大全”。他從發展的角度思考科學的統一,他的整個框架實際上是由生物物種進化觀暗中支撐的。在《綜合哲學》的第一部《第一原理》中,他認為科學和秩序均以現象為研究對象,即都是研究有限的、有條件的、相對的和可分類的東西。但現象又是無限的、無條件的絕對存在的意識表現,而這種絕對的存在又是獨特的、不可分的東西,超出了現象的範圍。斯賓塞從牛頓的經典物理學出發有時稱之為“力”。這種絕對的“力”是恆久存在的,是一切現象的終極原因,是最高的實在;但人們所能感覺到的力只是這種絕對的“力”的符號,但它本身是什麼,卻是不可知的。“不可知論”(agnosticism)這個詞就是他發明的。
在他看來,事物的基本規律是“力的恆久性規律”(the law of persistence of force)。任何事物在這種力的規律的作用下,都不可能保持其自身的同質(homogeneous),因為外在的力對事物某一部分的影響必然不同於其他部分。他由此認為任何繼續作用於同質事物的力都必將引發其不斷的變化。而這一“作用效果的增值規律”在他看來是理解整個宇宙和物種演化的線索,他又把這一規律歸於一種未知的、也不可知的絕對的力。值得注意的是,斯賓塞關於物種進化的觀點發表在達爾文和華萊士之前。不過他那時認為進化是由獲得性特徵的遺傳引起的,而達爾文等人則歸之於自然選擇。他後來也接受了自然選擇理論,把它作為生物進化的原因之一,並熔鑄出“適者生存”(survivalofthefittest)這一名言。
社會學哲學
在社會學的性質和方法論問題上,斯賓塞和孔德一樣,主張社會學同自然科學的性質和方法是相通的,主張對社會現象進行科學實證研究。
《社會靜力學》
進化並不是斯賓塞唯一應用到社會學理論中的生物學概念。他詳細地比較了動物有機體和人類社會。他發現二者當中都有調節、維持和循環分配三個系統,在動物中分別是中樞神經、營養和靜脈動脈,在社會中分別是政府、工業和道路、電報、商業等手段。據此他又把社會成員分為三等:一是從事生產職能的工人和農民,二是從事“分配與循環”職能的商人、企業家和銀行家,三是從事“調節”職能的政府管理人員、官吏。他斷言這三種人同時並存是由社會有機體的本性決定的,他們互相合作,各司其職,以維護社會的平衡和秩序。同時,在動物和社會有機體中也存在著重大的差異:在前者中,只有一個於整體相關的意識,各個器官是為著整體的生存而生存的;而在後者當中,每一個成員都具有意識,整體是為了它的各個部分的存在而存在。社會是為了其成員的利益而存在,而不是其成員為了社會的利益而存在。
這種個人主義是打開斯賓塞全部著作的鎖匙。軍事社會與工業社會的對立實際上就是專制主義與個人主義之間的對立,前者是原始的、壞的,後者是文明的、好的。他相信在工業社會中能夠產生秩序,這種秩序雖然不是某人有意設計出來的,但能夠微妙地調節各個團體的需要。在《人對國家》(1884)一書中,他寫道,英國的保守黨一般來說喜歡一種軍事的社會秩序,而自由黨則熱衷於工業的社會秩序;但19世紀下半葉的自由黨人,隨著他們通過了關於工作日、酒類許可證、衛生設施和教育等方面的立法之後,卻發展出一種“新的保守主義”,並在為即將到來的奴役之路作準備。他認為,過去的自由主義的功能在於限制王權。未來真正的自由主義的功能應當限制議會的權力。
在斯賓塞對變化和分化的強調中,無意中用19世紀的語言重複了斯賓諾莎和萊布尼茨在17世紀勾畫出的自由主義的形而上學。斯賓諾莎認為“神或自然”具有無限的屬性,任何一種可能性都是在其中實現的;萊布尼茨認為神的完滿性在宇宙的無限多樣性中呈現出來。不過他們兩人都不認為時間是實在的根本特徵,而斯賓塞則把對時間的實在性的信念和對任何可能的多樣性存在的最終現實化的信念結合在一起。他就這樣給多樣性的自由主義原則以形而上學的支撐,並據此認為一個分化和發展的社會比一個單一而靜止的社會更可取。
斯賓塞試圖綜合各種科學的雄心壯志是無法重複的,因為他所歡迎並預見到的學科分化,已經發展到他無法設想的地步了。他的社會學雖然促進了對社會的研究,但事實上已經被從他的時代發展起來的社會人類學取代了。當T.H.赫胥黎說斯賓塞關於悲劇的觀點是“一個被事實槍斃了的推論”時,他是想提醒人們,斯賓塞作品中的構造體系這一基本特徵,引導他去尋找那些可以確證其理論的東西,而忽略了或重新解釋了那些與其理論相衝突的東西。尼采曾引用了斯賓塞的兩句話:“思維的必然性就是道德的必然性”。“檢驗一句話真理性的最後試金石就是否定真理的不可理解性。”並斥之為“懸掛在現代瘋人院門上的匾額”,雖然過於尖刻,但不失深刻。
教育方面
教育的目的和任務在於教導每一個人怎樣去過"完美"的生活。他把人的活動分成五類,並依據活動的種類,確定了教學內容:
一、直接保全自己的活動。它要求了解解剖學、生理學及衛生學。
二、獲得生活資料,間接保全自己的活動。除了掌握讀、寫、算等基本技巧外,還要掌握邏輯學算術、幾何學、力學物理學、化學、天文學、地質學、生物學、社會學以及外國語知識等。
三、種族保存(即教養子女)的活動。它要求研究生理學、心理學和教育學,以便正確地實施對兒童的體育、智育和德育。
四、履行社會義務。需要研究歷史,研究"自然的社會史",即社會發展的現象。
五、滿足興趣愛好和感情的需要的休閑活動。
人需要"自然、文學、藝術樂趣","缺少了繪畫、雕刻、音樂、詩歌,……生活喪失了自己的一半精華"。斯賓塞關於教育內容的主張,雖然從資產階級的功利主義出發,但它包含了很廣的學科,在資產階級的鬥爭中,起了極大的作用。
在教學方法上,斯賓塞反對當時學校中流行的形式主義、經院主義,主張把教學建立在學生的自動性上面,強調興趣在教學過程中的作用,指出"應該引導兒童自己進行探討,自己來推論。給他們講的應該盡量少些,而引導他們去發現的應該盡量多些。"
在道德教育方面,斯賓塞提出個人自我保存是最重要的道德原則,認為利己主義和利他主義必須互相協調。並且杜撰了道德進化公式:利己主義(集中);利他主義(分化);道德的最高階段--利己主義和利他主義的調和、平衡。在紀律方面,他反對懲罰,鼓吹自然後果的原則。
斯賓塞的教育核心理念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提倡科學教育,反對古典主義教育;
——提倡自主教育,反對灌輸式教育;
——提倡快樂和興趣教育,反對無視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的教育方式。
社會進化理論
斯賓塞社會學理論的突出特點是將社會與生物有機體進行類比,他的社會進化論和社會有機體論都是從這種類比出發,在類比思想方法的支配下展開的。
斯賓塞在C.R.達爾文《物種起源》(1859)發表之前7年就提出了社會進化的思想,認為進化是一個普遍的規律。在他的早期著作中就已提出社會進化是直線的、不間斷的,以後他意識到就社會整體而言進步是必然的,但在每一個特定社會裡並不是必然的。他進而說明社會進步的多樣性和多線性。
斯賓塞雖然比達爾文更早提出進化的思想,但仍然受達爾文生物進化論的影響,並將生存競爭、自然選擇的原則移植到社會理論之中。他認為,社會的進化過程同生物進化過程一樣,也是優勝劣敗、適者生存,生物界生存競爭的原則在社會裡也起著支配作用。
人類有優等種族和劣等種族、優秀個人和低能個人之分。劣等的、低能的種族與個體應當在競爭中被淘汰。他還認為,進化是一種自然的過程,應遵循其自身的規律,而不應人為地干預。他既反對國家計劃和社會福利,也反對社會改良和社會革命,認為這些都是違反自然規律的。斯賓塞的進化論對美國早期社會學家W.G.薩姆納等人及社會達爾文主義者有很大影響。在當代文化人類學的結構分化理論和發展社會學的新進化論中仍可看到其影響。
社會有機體理論
斯賓塞的社會有機體論集中反映在他的《社會學原理》第1卷中。他將社會與生物有機體進行了6項類比,得出了三個結論:
①社會是一個體系,一個由相互聯繫的各個部分構成的緊密整體。
②這個體系只能從其結構運轉的意義上去理解。
③體系要存在下去,它的需求就必須得到滿足。
這些觀點開啟了結構功能理論的先河,直接影響了法國社會學家迪爾凱姆,以及英國的A.R.拉德克利夫—布朗和B.K.馬林諾夫斯基等人的功能主義社會學思想。
寫作
斯賓塞對文學及修辭學也有很大影響力。他的《式樣哲學》(1852年)開創了寫作上形式主義的潮流。他高度關注英語句子的各個部分的正當排列,定立有效寫作的指引。斯賓塞的目標是把散文從“阻力與慣性”釋放出來。讀者不因吃力研討上文下理及句子的精確意義而緩慢下來。透過這樣方式作家能夠達到最高溝通效率。這成為修辭學上形式主義者最權威的支持。
《政府的適當權力範圍》(On The Proper Sphere of Government,1842年)
《社會靜力學》(1850年)
《社會靜態論》(1851年)
《人口理論》(A Theory of Population,1852年)
《款色哲學》(The Philosophy of Style,1852年)
《心理學原理》(Principles of Psychology,1855年)
《合成哲學系統》(1860年)
《第一項原則》,ISBN 0898757959(1862年)
《規範資料》(1879年)
《教育論》(1860年在美國出版)
《人對國家》(1884年)
《自傳》(19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