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論

教育論

英國實證主義哲學家、社會學家H.斯賓塞的主要教育著作。原名為《教育──智育、德育和體育》。由斯賓塞1854、1858、1859年陸續發表的 4篇教育論文彙編而成。1861年在倫敦出版。1923年,中國的商務印書館出版了該書的節譯本。1962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全譯本。

內容


該書主要從理論上論證與宣傳19世紀英國資本主義經濟繁榮發展時期資產階級對教育的新要求,書中貫穿了斯賓塞的實證主義哲學觀和資產階級的社會政治思想。
《教育論》作者-赫伯特·斯賓塞
《教育論》作者-赫伯特·斯賓塞
全書分 4個題目:“什麼知識最有價值?智育、德育、體育。第一論題是書的核心部分。斯賓塞批評了以往的教育只重虛飾而不重實用,在兒童身體、道德和智慧的訓練上弊病太多。他主張教育的目的應切合實際需要,從多方面為人的物質與精神生活作準備,認為“為我們的完滿生活作準備是教育應盡的職責”。他把“完滿生活”分為直接保全自己、間接保全自己、撫養子女、參加社會政治生活和進行休閑娛樂等5種活動。他提出:為這些活動作準備的最有價值的知識是科學知識。科學知識不僅指導人的活動,而且訓練人的心智。他提出了包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語文、藝術等各門學科的課程,並對每門學科進行了分析和論述,實際上成為資產階級實科教育的理論論證。這些論述反映了當時社會生活對科學知識的需求和科學發展的狀況,對資產階級中等學校課程的發展有很大影響。
在後三個論題中,斯賓塞從資產階級經濟自由發展的原則、資產階級實利主義的道德觀以及人體健康對資本主義事業發展的重要性出發,批判了機械背誦、壓制兒童的主動精神、人為的道德訓練,以及無視人體發育規律的舊的教學、教育方法。他明確提出知識教學必須順乎自然,重視發展兒童的心智,防止學業負擔過重。道德教育的最普遍的原則應是進行“自然後果”的教育,即用兒童個人行為的反應與後果教導他們,以利於培養其自治能力,在體育方面要重視兒童的自然的身體鍛煉,注意食物的足量與營養、衣服的保暖與結實等等。

意義


《教育論》充分反映了當時英國資產階級的教育理想,其中有些具有一定科學性的見解,可供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