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安,男,講師,湖南省武崗縣人,法學碩士,中國致工黨員,1996年進入湘潭大學法學院學習,所學專業為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方向,1999年9畢業後分配到中國建設銀行湖南省分行法律顧問室工作,2003年5月調入東方資產管理公司長沙辦事處工作,2003年12月調入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工作。
徠在 《河北法學》、《湘潭大學學報》、《中國建設銀行報》、《經濟與法》、《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學報》等雜誌上發表論文10篇。
人物經歷
2徠005年發表的論文:《證據失權保障措施初探》,《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學報》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