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認證
證明食物藥品醫療產品良好生產資格的文件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縮寫,中文含義是“良好生產規範”。世界衛生組織將GMP定義為指導食物、藥品、醫療產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法規。
GMP是一套適用於製藥、食品等行業的強制性標準,要求企業從原料、人員、設施設備、生產過程、包裝運輸、質量控制等方面按國家有關法規達到衛生質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業規範幫助企業改善企業衛生環境,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加以改善。簡要的說,GMP要求製藥、食品等生產企業應具備良好的生產設備,合理的生產過程,完善的質量管理和嚴格的檢測系統,確保最終產品質量(包括食品安全衛生)符合法規要求。
藥品GMP認證分為國家和省兩級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實施辦法和實施步驟,組織對藥品生產企業的認證工作;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的,發給認證證書。其中,生產注射劑、放射性藥品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生物製品的藥品生產企業的認證工作,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隨著GMP的發展,國際間實施了藥品GMP認證。GMP提供了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基本準則,藥品生產必須符合GMP的要求,藥品質量必須符合法定標準。中國衛生部於1995年7月11日下達衛葯發(1995)第35號"關於開展藥品GMP認證工作的通知"。藥品GMP認證是國家依法對藥品生產企業(車間)和藥品品種實施GMP監督檢查並取得認可的一種制度,是國際藥品貿易和藥品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確保藥品質量穩定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一種科學的先進的管理手段。同年,成立中國藥品認證委員會(china certification committee for drugs,縮寫為cccd)。1998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后,建立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認證管理中心。自1998年7月1日起,未取得藥品GMP認證證書的企業,衛生部不予受理生產新葯的申請;批准新葯的,只發給新葯證書,不發給藥品批准文號。嚴格新開辦藥品生產企業的審批,對未取得藥品GMP認證證書的,不得發給《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
取得藥品GMP認證證書的企業(車間),在申請生產新葯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優先受理:迄至1998年6月30日未取得藥品GMP認證的企業(車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不再受理新葯生產的申請。取得藥品GMP認證證書的藥品,在參與國際藥品貿易時,可向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藥品出口銷售的證明:並可按國家有關藥品價格管理的規定,向物價部門重新申請核定該藥品價格。各級藥品經營單位和醫療單位要優先採購、使用取得藥品GMP認證證書的藥品和取得藥品GMP認證證書的企業(車間)生產的藥品。藥品GMP認證的藥品,可以在相應的藥品廣告宣傳、藥品包裝和標籤、說明書上使用認證標誌。
食品GMP認證由美國在60年代發起,當前除美國已立法強制實施食品GMP外,其他如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德國、澳洲、中國等國家均尚採取勸導方式輔導業者自動自發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部長簽署的2011年第79號令,《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2010年修訂)》(下稱新版GMP)已於2010年10月19日經衛生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國新版GMP與98版相比從管理和技術要求上有相當大的進步。特別是對無菌製劑和原料葯的生產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新版GMP以歐盟GMP為基礎,考慮到國內差距,以WHO2003版為底線。
新版GMP認證有兩個時間節點:藥品生產企業血液製品、疫苗、注射劑等無菌藥品的生產,應在2013年12月31日前達到新版藥品GMP要求;其他類別藥品的生產均應在2015年12月31日前達到新版藥品GMP要求。未達到新版藥品GMP要求的企業(車間),在上述規定期限后不得繼續生產藥品。
新版認證資料有哪些?
藥品GMP認證申請書(一式四份);
《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複印件;
藥品生產管理和質量管理自查情況(包括企業概況及歷史沿革情況、生產和質量管理情況、前次認證缺陷項目的改正情況);
藥品生產企業組織機構圖(註明各部門名稱、相互關係、部門負責人);
藥品生產企業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簡歷;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技術工人登記表,並標明所在部門及崗位;高、中、初級技術人員佔全體員工的比例情況表;
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範圍全部劑型和品種表;申請認證範圍劑和品種表(註明常年生產品種),包括依據標準、藥品批准文號;新葯證書及生產批件等有關文件資料的複印件;
藥品生產企業周圍環境圖、總平面布置圖、倉儲平面布置圖、質量檢驗場所平面布置圖;
藥品生產車間概況及工藝布局平面圖(包括更衣室、盥洗間、人流和物流通道、氣閘等,並標明人、物流向和空氣潔凈度等級);空氣凈化系統的送風、迴風、排風平面布置圖;工藝設備平面布置圖;
申請認證型或品種的工藝流程圖,並註明主要過程式控制制點及控制項目;
藥品生產企業(車間)的關鍵工序、主要設備、制水系統及空氣凈化系統的驗證情況;檢驗儀器、儀錶、衡器校驗情況;
藥品生產企業(車間)生產管理、質量管理文件目錄。
葯企宜規避認證“堵車”
根據新版GMP相關要求,不少藥品生產企業的改造和認證工作時間趨緊。
在“其他類別藥品”中,固體製劑佔據了相當大的一部分。常用的固體劑型有散劑、顆粒劑、片劑、膠囊劑、滴丸劑、膜劑等,在藥物製劑中約佔70%。
因此,隨著新版GMP認證最後期限日益臨近,留給相關企業的過渡期其實已經不多。考慮到企業未來發展和相關工作開展,規避認證工作“堵車”問題,不少企業將其完成新版GMP改造和認證的工作提前至半年以上,這也是有關部門所鼓勵的。
正確理解新版GMP相關要求
許多醫藥企業日益感到新版GMP認證之路的艱難。其中,相當部分的中小醫藥企業生產線較少,缺乏對法規變化的風險預測,其廠房設計和定期改造升級工作沒有形成制度性規定,這些造成其在新版GMP大限之前必須進行長周期的改造任務。然而,停產面臨喪失市場的威脅,而不停產面臨出局威脅。
康利華認為,藥品生產企業應該正確理解新版GMP相關要求。相對而言,新版GMP更強調軟體提升,並非一定就要推倒老廠、重建新廠。在硬體改造方面,藥品生產企業應結合企業自身中長期的發展規劃,考慮未來新增生產品種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和決策。
新版GMP體現了哪些新理念?
在新版GMP中,適時引入了質量風險管理新理念,比如明確要求企業要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在質量管理中要引入風險管理,強調在實施GMP中要以科學和風險為基礎。
藥品生產過程存在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錯等風險,不能簡單按照質量標準通過檢驗來發現問題,必須在生產過程中加以控制。所以,新版GMP中引入風險管理的理念,並相應增加了一系列新制度,如:供應商的審計和批准、變更控制、偏差管理、超標(OOS)調查、糾正和預防措施(CAPA)、持續穩定性考察計劃、產品質量回顧分析等,分別從原輔料採購、生產工藝變更、操作中的偏差處理、發現問題的調查和糾正、上市后藥品質量的持續監控等方面,對各個環節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管理和控制,促使生產企業建立全鏈條的、相應的制度,及時發現影響藥品質量的不安全因素,主動防範質量事故的發生,以最大限度保證產成品和上市藥品的質量。
其次是引入了質量管理體系的新理念。新版GMP明確要求製藥企業應當建立全面、系統、嚴密的質量管理體系,並且必須配備足夠的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和管理制度來保證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
以前在不少人的意識中,質量管理和實施GMP是質量管理部門和質量管理人員的事情。而新版GMP體現了全員參與質量的理念,強調法人、企業負責人,包括質量負責人、質量受權人等高層管理人員的質量職責,使得藥品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更為全面深入。這是對“企業是藥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進一步落實,體現了制度化管理的現代企業管理理念。
新版GMP有哪些特點?
新版GMP條款內容更加具體、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更強;在生產條件和管理制度方面的規定更加全面、具體,進一步從生產環節確保了藥品質量的安全性、穩定性和均一性。
新版藥品GMP的特點首先體現在強化了軟體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強了藥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大幅提高對企業質量管理軟體方面的要求。細化了對構建實用、有效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強化藥品生產關鍵環節的控制和管理,以促進企業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全面強化了從業人員的素質要求。增加了對從事藥品生產質量管理人員素質要求的條款和內容,進一步明確職責。如,新版藥品GMP明確藥品生產企業的關鍵人員包括企業負責人、生產管理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質量受權人等必須具有的資質和應履行的職責。三是細化了操作規程、生產記錄等文件管理規定,增加了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在硬體要求方面,新版GMP提高了部分生產條件的標準。一是調整了無菌製劑的潔凈度要求。為確保無菌藥品的質量安全,新版GMP在無菌藥品附錄中採用了WHO和歐盟最新的A、B、C、D分級標準,對無菌藥品生產的潔凈度級別提出了具體要求;增加了在線監測的要求,特別對懸浮粒子,也就是生產環境中的懸浮微粒的靜態、動態監測,對浮遊菌、沉降菌(生產環境中的微生物)和表面微生物的監測都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另外,增加了對設備設施的要求。對廠房設施分生產區、倉儲區、質量控制區和輔助區分別提出設計和布局的要求;對設備的設計和安裝、維護和維修、使用、清潔及狀態標識、校準等幾個方面也都作出具體規定。
1、新版GMP與藥品註冊審批、藥品召回、不良反應監測等方面的監管要求是如何有效銜接的?
新版GMP強調與藥品註冊、藥品召回、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等其他監管環節進行有效銜接。
藥品的生產質量管理過程是對註冊審批要求的貫徹和體現。新版GMP在“生產管理”、“質量管理”、“委託生產與委託檢驗”等多個章節中都強調了生產要求與註冊審批要求的一致性。
新版GMP還注意了與《藥品召回管理辦法》的銜接,規定企業應當制定召回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組織協調召回工作,督促企業按照《藥品召回管理辦法》的規定,上市后藥品一旦出現質量問題或者藥害事件,能在第一時間把所有問題藥品召回,避免發生新的危害。
對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在1998年版GMP中就有相關條款,但規定很簡單。在新版GMP中明確規定企業應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制度,主動收集不良反應,並設立專門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管理。這些規定和正在修訂並即將頒布實施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與監測管理辦法》的要求是一致的。
2、實施新版GMP,對於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和轉變增長方式有哪些重大意義?
從產業長遠健康發展角度看,實施新版GMP,有利於促進我國醫藥產業結構調整和增強我國藥品生產企業的國際競爭能力,加快我國醫藥產品進入國際市場。
我國現有的原料葯及製劑生產企業在整體上呈現多、小、散、低的格局,生產集中度較低,自主創新能力不足。實施新版GMP,是順應國家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要求,有利於促進醫藥行業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淘汰落後生產力;有利於調整醫藥經濟結構,以促進產業升級。
實施藥品GMP是提高藥品質量安全的過程,也是促進我國藥品生產企業逐步走向國際市場的過程。由於1998年修訂的藥品GMP標準與國際先進標準相比存在一定差異,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的醫藥產品進入國際市場。這次修訂在技術要求方面與WHO藥品GMP基本一致,全面實施后將有利於使出口藥品生產企業普遍達到國際社會認可的標準,有利於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加快我國醫藥產品進入國際市場。
下一步,國家局將加強與國際藥品現場檢查公約組織的合作,促進GMP認證國際互認。
3、實施新版GMP,企業應該如何有效規劃技改資金投入?
新修訂的藥品GMP由於整體標準的提高,貫徹落實確實需要企業投入一定資金進行技術改造。例如:GMP軟體的提高等需要相應的投入;為了提高員工素質,企業需要增加培訓費用;為了加強軟體管理,企業需要增加管理人員,會增加工資支出;無菌藥品GMP硬體的提高,會增加企業製造成本等等。
對於技術改造投資問題,由於各企業基礎不同,生產品種不同,投資也不一樣。從各個細分領域看,硬體投資主要集中在無菌藥品,尤其是凍乾粉針劑沒有最終滅菌環節,生產過程無菌保障水平必須提高。其他如口服製劑等不作無菌要求的產品基本不涉及硬體改造。
4、企業如何落實新版GMP?
藥品生產企業是藥品GMP的實施主體。為確保新修訂藥品GMP的實施,藥品生產企業應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結合產品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制定實施工作計劃,積極組織開展企業員工的學習和培訓,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必要的軟、硬體的提升和技術改造,按照新修訂申報要求提前申請檢查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