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特琴

魯特琴

魯特琴(LUTE)也稱琉特琴,是一種曲頸撥弦樂器。一般這個詞主要指中世紀到巴洛克時期在歐洲使用的一類古樂器的總稱,是文藝復興時期歐洲最最風靡的家庭獨奏樂器。另外在廣義的樂器分類中,把類似的樂器統稱為“琉特屬”,此時就不限於年代國別,因此吉他、中國琵琶、日本琵琶等都可以包括在內。

簡介


歐洲魯特琴上可以演奏和弦、旋律、跑句、各式各樣的裝飾音。
他的源起與名稱來自於阿拉伯人的“Al’ud”,約在9-10世紀間經由回教徒傳入歐洲,阿拉伯文Al‘ud原意為木頭,這種梨型的撥弦樂器,與亞洲的琵琶, 乃至日本的biwa有著共同來自西亞的源頭。
中世紀的魯特琴僅有五組琴弦,用羽毛製成的撥子彈奏,因此,大都是以合奏的方式演奏舞曲或作歌曲的伴奏。

發展簡史


公元前4000年蘇美人所示用最早文獻紀錄的魯特琴是二根弦;埃及大約在公元前1400年的一塊石雕文獻上發現魯特琴,兩者的構造上大體相同,並推測史前時代蘇美人早已跟埃及人有所接觸了,除了構造上相同之外,它們的弦數也是二根弦,同為一小胴體,長棹上也有很多把位(琴格),唯一不同的地方是:蘇美人的魯特琴之棹柄一直延伸到表面板的尾端,然後在尾端作突出的固定方法,而埃及的魯特琴之棹柄沒有延伸到尾端,表面上有用皮質物縫綁著棹柄。
魯特琴也出現了不同響胴的形狀,有小梨型、卵型及半球型,同時在紀元前八世紀至四世紀,魯特琴發展成三根弦或四根弦;紀元前八世紀,波斯壁畫上出現短型的魯特琴,其棹柄長度與共鳴胴體相等,亦或是稍短。紀元前二世紀至一世紀,在肯達拉發現響胴中央變細的魯特琴。
魯特琴
魯特琴
歐洲的魯特琴,在圖書中最早可追溯到1270年的Cantigas de Santa Maria,大致上來說,中世紀的魯特琴無論在外型、演奏技法、乃至於音樂都與他的阿拉伯祖先十分接近,直到15世紀末,歐洲的魯特琴才有他特有的發展,主要是由於技法的改變,人們開始使用手指彈奏,因此多聲部作品得以在魯特琴上演奏,新增了第六弦組,外型顯得修長而優雅,之前魯特琴常常用昂貴的材料製作,尺寸不一,做工精緻。但是標準的魯特琴是梨形的,它有一根單弦和五組復弦,調音為G-c-f-a-d’-g’琴頸上有琴格,弦鈕箱向後彎成直角。
在魯特琴上可以演奏和弦、旋律、跑句、各式各樣的裝飾音,甚至對位樂曲;它是用作伴奏歌唱的獨奏樂器,也可用於重奏中,技藝嫻熟的演奏者可以奏出多姿多彩的效果。
魯特琴演奏者用一種經濟簡便的記譜法,叫做tablature (圖表記譜法),其原理是符號不用來表示每個音的音高,而是表示手指需要在弦上的哪一點上按下以便發出需要的音高。
種種因素的發展,使得魯特琴的演化進入完美的成熟期,造就出將近150年魯特琴鼎盛的黃金歲月。
不難想像魯特琴為何如此吸引當時的人,輕巧可攜帶,比鍵盤樂器便宜而容易保養,用途極廣,可用來彈奏舞曲,流行的旋律,甚至複音的聲樂曲,伴奏歌曲,並且很快的產生了專屬於他的獨奏曲目,如前奏曲,passemezzi以及較大型精緻的幻想曲及ricercare,魯特琴最令人著迷的是其銀鈴般的音色,六弦組的設計,非常類似現代的吉他,但聲音卻相當不一樣,低張力的羊腸弦加上梨型音箱特殊的共鳴,造就出無比豐富細緻的音響,是吉他所無法取代的。
魯特琴
魯特琴
16世紀末期,主流的音樂風格有了重要的變化: monody的形式,歌劇的誕生,魯特琴也隨之有一些新的演進與實驗,第七組低音弦加上,然後第八組,第九組,最後可加到十四組。
在魯特琴漫長的歷史中,根據學者Arthur Ness的估計,約有25000首文藝復興魯特琴作品,在巴洛克時期也有同樣的數目,這僅只是以Tablature 記譜的曲子,不包括以一般記譜法的作品,難怪現今大多數的魯特琴家都是以吉他開始,卻受到魯特琴豐富的曲目的引誘而改變,魯特琴見證了連串作曲的黃金歲月,最早是在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其登峰造極的演奏作曲家為Francesco da Milano,他與Michelangelo(米開朗基羅)同時被稱為'il Divino',比喻他們是受神所啟發的,他的演奏讓一切思緒轉向天堂,Da Milano 及他同時期的作曲家的作品沿用文藝復興復調對位作曲法則,均衡,高雅,音響飽滿,精神上與文藝復興早期Botticelli(波提切里)等畫家的繪畫相似。
16世紀中期,西班牙也產生了一些優秀的作曲家,所不同的是他們演奏vihuela,簡單的說就是吉他形狀的魯特琴,關於為什麼在魯特琴流行全歐時,西班牙卻獨鍾vihuela眾說紛紜,不過應與其獨特的文化歷史背景有關。
這些作曲家及其音樂,在20世紀中,由於西班牙(Catalonian)吉他家Pujol的努力,得以公諸於世,並廣泛的被演奏,魯特琴下一個高潮在英國伊麗莎白女皇時期,以John Dowland甜美善感的魯特琴歌曲 (Lute Air)及獨奏曲為其翹楚。

樂器描述


魯特琴
魯特琴
魯特琴幾乎全部由木頭製成,音箱形狀類似對半切開的梨,和古典吉他一樣,正面有面板和音孔,但音孔通常都有精美的鏤空雕花圖案,成為“rose”(意為玫瑰)。背面不是扁平,而是突出的圓弧狀,並有木片高低鑲嵌的肋骨狀結構。音箱中空,內部沒有支柱。
琴頸使用輕質木材製成,琴格的指板使用硬度較高的厚板,弦鈕箱向後彎成直角。文藝復興時期的琴頸是平直的,之後弧度逐漸增大,最終成為現在的曲頸形狀。
琴弦一般採用羊腸線,在17世紀初還曾經使用鉛等金屬來製造低音部分的弦,17世紀中期開始使用羊腸線的芯,並在外面卷上細密的金屬鋼絲。現代也有用尼龍等合成纖維材料。

樂器特色


在天使的手中,魯特琴象徵天堂的美,進一步,他象徵和諧,歷史上,魯特琴充滿了象徵的意義,從文藝復興時期的繪畫中,可看出魯特琴在藝術中獨特的地位。
歷經19世紀的沉寂之後,魯特琴在20世紀後半期,逐漸復興,其中有相當的原因是唱片工業的興盛所致,但錄音無法真實保留魯特琴特有的魔力,相較起來實際的演奏仍十分罕見珍貴。

調弦


魯特琴是一個樂器族,包含多種樂器。不同類型的魯特琴在形狀、結構、弦的數目和音色上各不相同。
魯特琴一般具有至少六組弦。弦組的編號從最細的一組開始:第一組是單弦,稱為旋律弦(chantrelle,法語意思為歌手),之後是由兩根弦構成的復弦。巴洛克魯特琴第二組也有單弦的。中高音區的復弦一般為同度復弦(兩根弦發音相同),低音區的復弦一般為八度復弦(兩根弦發音相差八度)。一組八度復弦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發音較低的那根弦,而高八度的那根弦僅是為了增加泛音的,故發音較低的那根弦裝於低音側,這樣一來,用拇指撥弦時主要撥的就是發音較低的那根弦。

文藝復興調弦

文藝徠復興魯特琴一般有6至10組弦。6組弦的文藝復興魯特琴的常用調弦和吉他類似,以4度為基礎:從第一組開始為4度、4度、3度、4度、4度。注意3度的位置和吉他不一樣。
到具體的音高,一般第一組定為g音,之後為 g‘-(d’/d‘)-(a/a)-(f/f)-(c/c)-(g/G)。不過絕對音高在當時並不存在,魯特琴可因琴的尺寸,羊腸弦的供給情況,與合奏的場合等而改變其音高。目前最常見的調律,以G定弦為主,但標準音可以是a=440,或早期音樂常用的a=415。復弦數目多於6組,則意味著低音區增加了發音更低的弦。7組弦的文藝復興魯特琴的定弦一般為g'-(d'/d')-(a/a)-(f/f)-(c/c)-(g/G)-(d/D)。8組弦的文藝復興魯特琴的定弦一般為g'-(d'/d')-(a/a)-(f/f)-(c/c)-(g/G)-(f/F)-(d/D)。10組弦的文藝復興魯特琴的定弦一般為g'-(d'/d')-(a/a)-(f/f)-(c/c)-(g/G)-(f/F)-(e♭/E♭)-(d/D)-(c/C)。

巴洛克調弦

巴洛克調弦是在追求魯特琴演奏技法的過程中,將上述文藝復興調弦法增加演奏難度,多使用2度音程的不協和音的“變則調弦”的一種。現在的巴洛克調弦法主要指d小調調弦法,這種方法從歷史上的17世紀開始盛行,已經成為一種事實標準。早期的變則調弦法有“山羊調”(ton de la Chèvre)、“水銀調”(ton du Mercure)等。
17世紀早期的魯特琴存在多種定弦方式,包括10組弦文藝復興魯特琴的定弦。後來,法國、德國等國家的魯特琴家開始使用所謂的d小調定弦,而義大利和英國仍然沿用文藝復興式的g定弦(見”大魯特琴“)。通常,“巴洛克魯特琴”僅指使用d小調定弦的魯特琴。
巴洛克魯特琴主要分兩種:11組弦的和13組弦的。前者主要適用於法國作品,後者主要適用於德國作品。13組弦的巴洛克魯特琴的定弦一般為f'-(d'/d')-(a/a)-(f/f)-(d/d)-(A/A)-(g/G)-(f/F)-(e/E)-(d/D)-(c/C)-(B/B')-(A/A')。11組弦的巴洛克魯特琴則缺少最後兩組復弦。低音復弦常常會被降低或升高半音,以便彈奏不同調性的作品。

同族樂器


魯特琴一詞通常僅指文藝復興魯特琴和巴洛克魯特琴,而魯特族的眾多其他樂器通常使用各自的特定稱謂。

西奧伯琴

西奧伯琴是一種具有超長琴頸和附加的弦軸箱的大型魯特族樂器。

大魯特琴

大魯特琴也是一種具有超長琴頸和附加的弦軸箱的大型魯特族樂器。

曼多拉

魯特琴
魯特琴
曼多拉(Mandora)也叫“加利勛”(gallichone/gallichon),還有galizona、colachon、colascione、calichon等拼法。這是一種低音魯特琴,常見於18世紀的德、意等國。曼多拉的琴頭不像普通的魯特琴那樣指向後方,而是微向後弓起成弧形。曼多拉通常具有6或7組弦,其中第一組一般為單弦。曼多拉的定弦類似吉他:e'-b-g-d-A-G或e'-b-g-d-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