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本盤
見本盤
“見本”在日本語中為“樣本”之意。見本盤(SAMPLE)——唱片公司在唱片正式發行前作為樣品分發給唱片銷售商的CD,是和正式販賣版本完全相同的樣品盤。因為,見本盤和正式版都是一條生產線下來的產品,其所使用的母盤和片基都是一樣的,壓制工廠不會為了降低見本盤的品質單獨再花上百萬開生產線。
1、見本盤用於唱片店的店頭陳列展示,及歌曲試聽。它和正式發行的盤沒有任何區別,一般就是在唱片封面用見本字樣的貼紙貼覆蓋掉條形碼以及在CD盤上印上SAMPLE、 loaned、或者sample的假名、“要返卻”、 “非賣品”等字樣,及以在封面加貼收件人及欲宣傳的曲目等的貼紙等幾種方式。見本盤和正規發行的盤一樣有初回和通常的版本。。正式販售盤有幾種版本見本盤就有幾種版本。
2、見本盤是不能在市面上販售的,而且唱片行也不能當禮品進行免費贈送。如果那個商家進行銷售,其性質和銷售盜版碟是一樣的,因為把非賣品用於銷售和贈送,這本身就違背了版權擁有者的意圖。所以就算是買了見本盤也是不記入該唱片的銷售總量的,所以,如果真的要支持你喜歡的藝人的話,就不要買見本盤啦,那對你的偶像的唱片銷量是沒有任何幫助的。
3、見本盤在使用完畢以後,由唱片公司進行統一回收(可以看到見本盤封面的見本標籤上都印有“要返卻“字樣),而且有些見本盤封面的見本標籤上會有管理番號,這個就是便於唱片公司進行統一管理的。而且為了更嚴格管理,甚至會在唱片上面蓋上唱片店的名稱和詳細地址的印章。例如:唱片公司分發給一家唱片銷售店10張見本盤,那麼回收的時候也必須原封不動的回收10張,如果少了或者裡面的CD變成了正式盤,那麼就有被賣掉的嫌疑,唱片店就吃不了兜著走了。
見本碟被唱片公司收回后,統一進行銷毀,由於國內的處理成本非常高,要知道日本的人工費是相當高的,所以都是被低價處理到了國外。見本盤本身就是非賣品不用擔心返銷回日本,所以沒有和正式盤一樣被打上口,我國有門路的人就去進口,一般都是和其他垃圾混在一起發的集裝箱,進口的時候是以廢舊塑料的名義進口的,國內對廢舊塑料的需求很大,其中的關鍵原料國內無法生產,只能通過進口廢舊塑料進行再生,因此被損壞的碟就當塑料垃圾進行回收利用了,完好的碟就拿出來賣。這就是國內為什麼有那麼多見本盤的原因。
見本盤雖然在日本市面上很難搞到,但它屬於非賣品,所以價值為0,從法律層面上來說沒什麼真正意義上的收藏價值,只是拿來聽的話,見本也是不錯的選擇。除非是連用於正規銷售的盤都超級罕見的CD,而且又比較熱門,那麼見本倒是有一定的收藏價值。
但見本盤在我國情況大不相同,屬於常見的一種版本。由於我國的特殊國情(想購買引進版,但很多沒有引進,就算引進了很多盤的品質也太差,購買正規原版行貨,價格太高),決定了見本盤在我國很有市場,但都屬於非法行為,不管從日本的角度(版權擁有者沒有授權誰在我國以音像製品的名義銷售見本盤,所以屬於非法。)還是從國內的角度(國內銷售音像製品必須得到文化局的審批)。
rental(出租盤),也是非賣品,是CD出租店用來出租的,就和國內出租VCD一樣。但不像國內,日本的rental(出租盤)都是正版,而且在CD封面和CD盤上貼有rental以及日本唱片協會(RIAJ)的標誌,這個也是唱片公司給出租店用於出租的,不收取購買CD的費用,但要收取版權出租費用,出租店沒有銷售的權利,和見本盤一樣,使用完后也要統一回收后銷毀。
宣傳盤:很多人把宣傳盤和見本盤搞混。宣傳盤是電台,網站,其他媒體以及唱片公司內部播放宣傳用,注意只有唱片公司給媒體這一分發渠道。這類碟是專門製造,和正式發行的盤有很大區別,碟上或封套上就註明not for sale,市面上沒有販售。一般包裝簡陋。甚至只有該專輯的部分曲目,使用完后統一回收進行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