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水利局

舟山市水利局

舟山市水利局是舟山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水利事業的職能部門。

2018年12月29日,舟山市水利水務圍墾局更名為舟山市水利局。

機構改革


2018年12月29日,舟山市水利水務圍墾局更名為舟山市水利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研究制訂水利發展、灘塗圍墾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水利圍墾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統一管理水資源;管理、保護灘塗資源;管理、指導灘塗圍墾工作;制訂全市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和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指導全市水文工作。
(三)組織、指導和審查、監管全市各類水利圍墾工程項目建設;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主要河道、水庫及灘塗的綜合治理和開發。
(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水土保持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水事糾紛。
(五)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防颱工作;負責市政府防汛防旱防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導城市防洪工作。
(六)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全市河、庫水量和水質的監測工作;指導全市漁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指導。
(七)負責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和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指導、管理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八)制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圍墾資金的使用進行宏觀調節;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指導水利行業建築、供水及水利綜合經營等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和綜合協調,負責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文秘、信息、檔案、保衛、保密、信訪工作;負責局重大會議和機關後勤事務工作;負責全市水利財務管理和局屬單位資產管理

水政水資源處

主管水利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調研,擬訂有關水利圍墾的規範性文件,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水土保持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水事糾紛;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指導組織全市供水水源的水量、水質的監測和調查評價工作。

規劃建設處

編製全市水利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制訂有關規定並負責實施監督;組織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查、審批或轉報、立項,負責水利建設行業管理及重點工程項目管理;負責全市水利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和水利施工企業的資質審查;負責全市水利資金安排管理。

工程管理處

按照分級管理範圍,歸口管理全市有關水庫及海塘、重要河道;編製並組織實施現有水利工程除險加固,防汛歲修及標準海塘建設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現有水利、圍墾工程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審核審批。
另外,保留市政府防汛防颱防旱指揮部辦公室、市水資源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具體工作由相關處室承擔。

現任領導


舟山市水利局局長:何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