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

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

武漢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原名為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成立於1992年,是中國第一家依託高校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民間法律援助機構。

中心概況


當初,作為我國著名的人權法專家,“中心”發起人萬鄂湘教授在遍訪歐美名校后回到母校,有感於我國社會轉型期弱勢群體合法權益易受侵害而公益性法律援助機構欠缺和法學院學生極少有法律實踐機會的現實,萌發了創建全國首家依託高校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民間法律援助機構的大膽設想。在萬鄂湘教授的倡議下,創立“中心”,將教學、實踐和科研融為一體的藍圖得到了當時法學院院長馬俊駒教授的鼎力支持。中國著名法學家、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德培先生、馬克昌先生、已故何華輝先生、余能斌先生等也欣然應聘擔任“中心”法律顧問,法學院一大批中青年骨幹教師也積極響應。1992年5月20日,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正式掛牌成立。武漢大學法學院的歷任院領導對“中心”的發展給予了大力的支持。2003年1月24日“中心”在湖北省民政廳正式註冊,成為湖北省第一家註冊的提供法律援助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
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
“中心”自建立之初就將“以最優秀的法律人才為最需要幫助的人依法提供最優質的服務”作為自己的宗旨。十幾年來,“中心”始終信守“三最”的承諾,面向全國為社會弱者義務提供法律服務,許許多多自身權益受到侵害而又無法得到法律保護的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勞工和“民告官”者在志願者的幫助下依法討回了公道,走出了絕望和無助的困境。迄今為止,“中心”已接待諮詢約50000餘人次,回複信件近21000餘件,電話諮詢約38000餘次,通過中心的網站提供法律意見1000餘次,代理訴訟案件達18650餘起,勝訴率達78%。“中心”還多次組織城鄉普法和調查活動。
“中心”依託武漢大學法學院而設立的事實,決定了“中心”不單純是法律援助機構,也是法學教育的實踐基地。充分利用高校所具有的專業人才優勢、強大的理論隊伍和豐富的人力資源,將法律援助這一公益性活動與教學科研緊密結合起來,不僅為法律院校的學生提供了實踐的窗口,促進了法學教學方式的改革,成為培養合格法律人才的途徑,而且對法律援助作為一門專門的法律社會學學科的建立也是一種有益的探求。

部門設置


“中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三人及辦公室主任一人;下設六個部門:婦女權益部、未成年人權益部、殘疾人權益部、老年人權益部、勞工權益部和行政訴訟部。各部設部長、執行部長、專職律師。武漢大學法學院的研究生、本科生利用課餘時間,在中心從事志願法律援助工作。

叢書編寫


“中心”為了加強理論建設,不斷總結法律援助方面的成功經驗,更好地指導法律援助實踐,在“中心”長期從事援助工作的教授、學者們編寫了若干套叢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理論與實務叢書”。其中,《社會弱者權利論》、《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常識》、《歐洲人權法院判例評選》、《法律文書大全》等書已經出版發行;由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百姓法律問答》叢書共10本於2004年全面發行;《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讀本》共6本也於2004年初由湖北少年兒童出版社出版發行;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權利救濟理論與實務》(《未成年人權利救濟理論與實務》、《行政訴訟權利救濟理論與實務》、《刑事被害人權利救濟理論與實務》、《婦女權利救濟理論與實務》)叢書也已陸續出版發行。

媒體報道


作為全國首家社會弱者權利保護機構,“中心”成立以來一直倍受媒體關注,在國內外獲得了很高的聲譽,全國各大新聞機構都競相報道中心的事迹,日本NKN電視台和美國《華盛頓郵報》的記者也先後來“中心”進行採訪報道。

所授榮譽


社會各界對“中心”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績給予了充分的肯定與鼓勵,各種社會榮譽也接踵而來,先後被國務院、中宣部、團中央和湖北省團委授予“全國扶貧助殘先進集體”、“全國首屆青年志願服務傑出集體”和“全國青年志願者活動示範點”等光榮稱號,2004年被司法部評為全國法律援助先進集體。2005年“中心”被政府部門評為湖北省慈善之星和優秀青少年維權崗。2005年5月,武漢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武漢市殘疾人聯合會共同授予中心首屆“武漢市助殘自願服務先進集體”的光榮稱號。同年民政部授予中心全國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先進單位稱號。美、法、德、加、日、英等國的教授學者紛紛來中心開展各種形式的交流和訪問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