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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開大學教授
- 靈石縣政協原主席、黨組書記
張玉立
靈石縣政協原主席、黨組書記
張玉立,男,漢族,1960年6月生,大專學歷,靈石縣翠峰鎮人,1980年12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靈石縣政協主席、黨組書記(正處級)。
2015年10月,經晉中市委批准,晉中市紀委對張玉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晉中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晉中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玉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照片
一九八三年二月至一九八五年三月,靈石縣仁義公社、城關鎮團委書記、辦公室主任;
一九八五年四月至一九八七年六月,靈石團縣委宣傳部長;
一九八七年七月至一九九O年三月,共青團靈石縣委副書記;
一九九O年四月至一九九二年六月,共青團靈石縣委書記;
一九九二年六月至一九九三年九月,靈石縣交口鄉黨委副書記;
一九九三年九月至一九九五年三月,靈石縣冶金公司副總經理;
一九九五年三月至一九九九年三月,靈石縣英武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OO二年三月,靈石縣南關鎮黨委書記;
二OO二年三月至二O一一年六月,靈石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二O一一年六月至二O一五年六月,靈石縣政協主席(正處級)。
2015年10月,經晉中市委批准,晉中市紀委對張玉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玉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串供、提供虛假證言,妨礙組織調查;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數額巨大;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超計劃生育。
張玉立上述行為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晉中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晉中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玉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