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代理人,是指代理人的一種。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的人。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又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諉代理責任時,由人民法院或指定單位指定代理人。可以依法在法定代理人的範圍內指定,沒有法定代理人時則在其他監護人範圍內指定或者指定某律師作為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被依法有效指定后,不得擅自變更,否則應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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