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關係主體
公共關係主體
公共關係主體是指具有公共關係意識的公共關係工作的承擔者,是公共關係活動的發動者,包括開展公共關係工作的社會組織一實質生體,以及公共關係專門機構和公共關係工作人員一一實施主體。
社會組織是公共關係活動的主體
公共關係是一種組織活動,而不是個人行為,因此,社會組織是公共關係活動的 主體,是公共關係的實施者、承擔者。我們在理解公共關係時,特別要注意不要把一些個人的行為也說成是公共關係。
如某公司總裁以個人名義向野生動物基金會捐款,這是個人行為,而不是公共關係;但當他以公司的名義捐這筆款時,我們便可把這種行為理解為一種旨在提高組織(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擴大組織影響的公共關係行為。
社會組織是由一定社會成員,按照一定的規範,圍繞著一定的目標聚合而成的社會團體。
n1、群體性
n2、導向性
n3、系統性
n4、協作性
n5、變動性
n6、穩定性
為了使公共關係活動的針對性更強,在公共關係學中,我們一般把組織分成四種類型。
(1) 營(盈)利性組織。這些組織以盈利為目的,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如工商企業、旅遊服務業、金融機構等。
(2) 非營利(服務性)組織。這類組織不以盈利為目的,而以服務對象的利益為目標,包括學校、醫院、慈善機構、社會公用事業機構等。
(3) 公共性組織。通常是指為整個社會和一般公眾服務的組織,如政府、軍隊、消防部門、治安機關等。這類組織的目標是保證社會安定,不受內部不良因素的影響和外來干涉。
(4) 互利性組織。這是一種以組織內部成員間互獲利益為目標的組織,這類組織追求的是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互惠互利,如政黨、工會組織、職業團體(學會、協會、研究會等)、宗教團體。
任何組織都不能孤立地存在於社會之中,必須與環境發生關係。公共關係意義上的環境又稱社會環境,是指組織所面臨的各種社會條件以及各類公眾。
組織在環境中必須具備以下5種能力:
1、應變能力
適應外部和內部環境
2、認知能力
組織要準確認知自己,使內外部知覺相一致。
3、檢驗能力
敏銳把握髮展機會,好的方面發揚光大,不好的方面要剔除
4、協調能力
一個組織必須有效調節部門關係、人際關係,消除各種關係衝突
5、組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