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嵐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法學院副教授

吳嵐(女),副教授,法學博士

學術及工作經歷:湖北省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本科畢業,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原上海對外貿易學院)國際經濟法碩士畢業,上海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專業在讀博士。1998年至2002年,在南通工學院任教,主要為本科生教授“法律基礎”、“合同法”等課程。2005年至今在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任教,主要為本科生教授“國際投資法”、“國際商法”、“商事仲裁法”等課程。

目錄

正文


學術研究成果
發表論文
1.美國關稅法修訂后對華採取匯率反補貼措施的風險、危害及我國對策研究,載《國際貿易》,2012年第5期;
2.GATT1994第15條研究——兼論人民幣匯率困境之出路,載《國際商務研究》2012年第3期;
3.我國涉外訴訟與商事仲裁臨時措施制度的缺失,載《經濟導刊》2012年第4期;
4.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法律性質,載《世界貿易組織動態研究》2012年第2期;
5.結合BITs締結實踐談中國在WTO多邊投資協定談判中的應有立場,載《學術探索》2012年第6期;
科研項目
1.上海市教委:論國際商事仲裁中的臨時措施;
獲獎成果
1.2012年中國發展與改革徵文三等獎:試析人民幣匯率在美國關稅法修訂後面臨的反補貼風險,中國國際貿易學會,201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