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檢疫申報點

動物檢疫申報點

動物檢疫申報點是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為方便動物養殖者、經營者在鄉鎮、村社及屠宰場設置的動物檢疫集中申報地點。申報點對受理的檢疫申報,及時派官方獸醫前往現場進行臨欄檢疫,屠宰的動物還需進行屠宰全程現場檢疫。

申報點職責


(一)接受產地檢疫、屠宰檢疫申報;(二)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三)對受理的檢疫申報及時派員實施檢疫;(四)宣傳動物檢疫有關法律法規和動物疫病防控知識;(五)對檢疫申報和檢疫實施情況按規定匯總並上報。

設置要求


動物檢疫申報點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面積不少於30平方米的獨立辦公場所;
(二)房屋外牆原則上為白色,屋頂為紅色,合署辦公的除外;
(三)按規定懸掛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標誌;
(四)懸掛“XX縣動物檢疫申報點”的標牌,長150cm、寬30cm、厚4cm,白底黑字,大宋字體;
(五)在明顯位置設置公示牌。公示內容包括檢疫申報依據、檢疫範圍、檢疫對象、檢疫申報時限、檢疫申報程序、管轄範圍、轄區官方獸醫及指定獸醫專業人員信息、檢疫申報點聯繫方式、監督電話等內容;
(六)動物檢疫申報點內牆張貼《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檢疫規程、檢疫收費標準及有關工作制度等;
(七)具備滿足檢疫及辦公的設施設備,配備檢疫工具、台式計算機(原則上與網際網路連接)、印表機傳真機、電話機、文件櫃、儲藏櫃、辦公桌椅、交通工具等;
(八)實行官方獸醫負責制,配備與實際工作量相符的指定獸醫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