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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華
民國時河北省議員
宋文華(1875-1932),字炳蔚,河北人。光緒三十二年(1906)任勸學總董。1918年,被選為河北省議員,並蟬聯兩屆,民國20年(1931),擔任了縣修志局局長兼文獻委員會會長。民國21秋(1932),宋文華在路途被害。時年5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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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應童子試,獲第一名,中秀才。後設賬講學。 光緒三十一年(1905),廢除科舉制度,興辦學堂,宋文華被任命為高邑縣小學學董。他堅持用新精神辦學,革除陳規陋習,使學校呈現新的風貌。 光緒三十二年(1906),縣裡成立勸學所,他被任命為勸學總董。為辦好縣裡的教育事業,他任勞任怨,夜以繼日地工作。在兩三年內,先後成立了師範講習所,女子小學和60所鄉村小學。終遂鄉願。 民國7年(1918),宋文華被選為河北省議員,並蟬聯兩屆,名聲大震。后,親手整理並重新刊印了明朝趙南星的全部著作並奔走於省城和高邑、元氏、贊皇、柏鄉4縣間,募銀5000元,建造趙南星公祠。民國20年(1931),省令各縣篆修地方志,他又擔任了縣修志局局長兼文獻委員會會長。不到一年時間就篆修成了新志,使高邑縣的文化遺產得到繼承和發揚。 民國21秋(1932),宋文華在路途被害。時年5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