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市

軍市

戰國時期,在軍隊駐地附近,出現了軍市。軍市上徵收的市租可供軍官與軍隊享用,士兵可以在軍市上買到生活日用品,同時對軍市也有管理的種種規定。

簡介


西漢人馮唐說:"巨大父言,李牧為趙將居邊,軍市之租皆自用饗士,賞賜決於外,不從中擾也"①。
馮唐為漢初文帝時人,祖父曾在趙國做官,與李牧交好。從馮唐的話中可知,李牧為趙將居邊,說明當時軍市的設置地點應在趙國的邊境,李牧把軍市收的租稅,用於犒賞戰士,賞賜都由他在外決定,不受朝廷的牽制。所以,李牧深得士卒的喜愛。
李牧這種作法對後世有深遠的影響,到漢初魏尚做雲中太守還效法李牧的作法,把軍市收來的租稅全部犒賞戰士。
當時不僅趙國有軍市,其他國家也有軍市。蘇秦對齊閔王說:"士聞戰,則輸私財而富軍市,輸飲食而待死士。"②這就是說士卒知戰事要起,就把自己的私人財物輸送到軍市上而富了軍市,又輸送飲食以款待死士。這種現象是一種普遍現象,所以蘇秦在和齊湣王談話中才提到它。

史書記載


《商君書·墾令》則主張加強對軍市的管理,以便於農民安其本業,所以說:令軍市無有女子,而命其商人自給甲兵,使視軍興;又使軍市無得私輸糧者,則奸謀無所於伏(藏)......盜糧者無所售,送糧者不私,輕惰之民不游軍市,則農民不淫,國粟不勞,則草必墾矣。
《商君書》是從重農的立場出發談對軍市的管理的,可能軍市離戰爭的地方並不遠,時常得準備作戰,所以令軍市"無有女子",讓"商人自給甲兵";又使軍市不得私運糧米,這樣奸巧的計謀就無法隱藏在軍市中了。又指出:要使偷軍糧的人無法賣出糧食,送軍糧的人不得私自謀利,懶惰的人不能遊逛軍市,這樣農民不浮蕩,國家的糧食不枉費,國
① 見本書第四章第二節。
② 《戰國策》卷十二,《齊策五》。
家的荒地就必然會耕墾了。
戰國以前沒有關於軍市的記載,所以軍市是戰國時出現的新事物。
軍市是適應當時商品經濟發展的新形勢,在駐紮軍隊的地方,由軍隊出面設置軍市,軍市上的租稅收入也就供軍用了。這種辦法,對解決軍隊的經濟收入和當地居民的商品流通都有一定的好處,所以能夠出現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