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文仲

臧哀伯次子

臧文徠仲(?—公元前617年),姬姓,臧氏,名辰,謚文,謂臧孫辰。臧哀伯次子,謚文,故死後又稱臧文仲。春秋時魯大夫,世襲司寇,執禮以護公室。

稱謂


臧孫辰之“孫”為尊稱,“臧孫”並不是氏稱,“臧孫某”僅限於對宗主的稱謂,宗族一般成員只能稱“臧某”。故臧孫辰為臧氏,而非臧孫氏。

人物簡介


臧文仲歷事魯庄公、閔公、僖公、文公四君。曾廢除關卡,以利經商,於國於民,盡職盡責。其博學廣知而不拘常禮,思想較為開明進步,對魯國的發展起過積極的作用。
臧文仲登上魯國政治舞台的時候,正值齊桓始霸、齊魯力量對比懸殊,他受命於危亂之際,負斡旋之重任,充分顯示出了其軍事及外交方面的才能。

歷史事件


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66年),魯國發生飢荒,文仲自告奮勇,“以鬯圭與玉磬如齊告糴。”言辭懇切,以禮動之,使“齊人歸其玉而予以糴”。(《國語·魯語》)魯國上下,因此而度過飢荒。
僖徠公二十一年(公元前639年)夏,魯國大旱,文仲力阻僖公以“焚巫、尪(突胸仰面的殘疾人)”(《左傳·僖公二十一年》)為旱備的做法,提出了一系列抗旱保民的措施。僖公採納了他的建議。“是歲也,飢而不害。”(同上)
僖公二十六年(公元前634年),臧文仲與東門襄仲“如楚乞師,“以楚師伐齊,取谷。”魯以攻為守,暫時阻止了齊國對魯國的進攻。二十八年,他說服僖公請免衛成公於晉。“自是晉聘於魯,加於諸侯一等。爵同,厚其好貨。”衛君也因此對魯國感恩戴德。由於文仲的努力,此期成為魯國外交史上較有利的時期之一。
僖公三十一年(公元前629年),“晉文公解曹地以分諸侯。”臧文仲受命以魯國特使的身份,取濟西田,因採納重館人的建議,“獲地於諸侯為多。”
文公初年,陳、衛關係趨於和睦,臧文仲審時度勢,“欲求好於陳”,加強外交。在文仲的努力下,“夏,季文子聘於陳,且娶焉”。陳、魯通過聯姻形成同盟。
臧文仲在執政過程中,重國重民而輕財物。認為“賢者急病而讓夷,居官者當事不避難,在位者恤民之患,是以國家無違”。反映了其較為開明、進步的政治思想和經濟、道德思想。其廢除“禁絕末游”的稅商關卡,無疑是推動新興工商業發展的明智之舉。在為政的道德標準上,他認為國君“罪己”,才能“興也悖焉”,“罪人”則“其亡也忽焉”,“以欲從人,則可;以人從欲,鮮濟”。在處理保民與守財的關係上,他勸庄公以名器請糴於齊時,就認為:“鑄名器,藏寶財,因民之殄病是待。”當齊孝公伐魯的緊急關頭,他說:“國急矣,百物唯其可者,將無不趨也。”在當時“國之大事,惟祀與戎”的觀念還極強的時候,文仲能以國、以民為重而輕寶物、祀品,實屬難能可貴。
在上述的僖公二十一年文仲力阻“焚巫尪”事件中,他認為應以“修城郭,貶食省用,務穡勸分”為旱備,並指出:“巫尪何為?天欲殺之,則如勿生;若能為旱,焚之滋甚。”其反對人祭,已具有初步的唯物主義思想。
僖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38年),邾人因魯伐取其地須句的緣故出師攻魯,僖公麻痹輕敵,“不設備而御之”。臧文仲力諫道:“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悖也。”他苦勸僖公不可掉以輕心,而應嚴陣以待。僖公不聽,終至敗績升陘,成為魯國歷史上的一大國恥,這從反面印證了臧文仲軍事思想的正確,其中包含的樸素的辯證法思想,尤其難能可貴。
有一次,一隻叫"爰居"的海鳥停留在魯國城門外兩天,臧文仲派都城的人去祭祀它,受到展禽極力勸阻,感到展禽說的很對,說:"這確實是我的過錯,展禽的話,是不能不聽從的."

人物評價


文仲的揚名於當世,也是與他的高風亮節分不開的。他從善如流,不恥下問,居要職貴賞罰分明,而不居功為已有。為世人所景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