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輻射環境管理站

湖北省輻射環境管理站

4、負責輻射安全許可證及放射源轉移的技術審核工作; 7、負責全省放射性廢物的收貯和城市放射性廢物庫的管理工作; 8、參與輻射設施退役方案的技術審查,對退役全過程實施監督性監測;

目錄

正文


工作職能 1、負責起草我省地方輻射環境管理法規、標準,協助省局對輻射工作單位的日常管理和環境監察;
2、承擔伴有輻射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受省局委託參與輻射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及驗收,參與輻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技術審查;
3、負責放射源和電磁輻射設備申報登記工作,協助省局發放電磁輻射設施環境保護驗收合格證;
4、負責輻射安全許可證及放射源轉移的技術審核工作;
5、負責輻射設施監督性監測;
6、負責全省輻射環境質量狀況的監測,參與編製輻射環境監測、科研的年度計劃和長遠規劃,編製全省輻射環境質量年、季、月報;
7、負責全省放射性廢物的收貯和城市放射性廢物庫的管理工作;
8、參與輻射設施退役方案的技術審查,對退役全過程實施監督性監測;
9、對放射性物質運輸活動中的環境安全進行技術審查和監督;
10、參與省內輻射類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和處理,負責對來自省外(包括國外)核事故影響的監測,監督清除輻射事故造成的污染;
11、參與輻射事故處理和調解輻射污染引起的民事糾紛;
12、開展輻射環境保護和管理的宣傳,組織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考核;
13、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