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變原則
權變原則
權變原則是指在組織管理過程中要根據組織所處的內外條件隨機應變,沒有什麼一成不變、普遍適用的“最好的”,只有從實際出發的“適合的”。
權變原則的核心是通過組織的各子系統內部和各子系統之間的相互聯繫,以及組織和它所處的環境之間的函數關係,客觀地確定各種變數的關係類型和結構類型,從而決定相應的管理模式與管理方式。它強調在管理活動中要根據組織所處的內外部條件相應決策,針對不同的具體條件尋求不同的、適合的模式、方案或方法。
20世紀70年代,在西方形成並盛行的權變管理學派正反映了這一管理實踐的哲學思想。權變理論認為,在企業管理中要根據企業所處的內外條件隨機應變,沒有什麼一成不變、普遍適用的“最好的”管理理論和方法。這一原則能夠適應現代社會複雜、多變的特點,對於管理行為具有普通的指導意義。
1、權變原則要求把環境對管理的作用具體化,並使管理理論與管理實踐緊密地聯繫起來。
2、環境是自變數,而管理的觀念和技術是因變數。這就是說,在特定環境條件下,為了更圓滿地達到組織目標,就要採用相應並適合的管理原理、方法和技術。例如,在經濟衰退時期,企業在供過於求的市場中經營,採用集權的組織結構,往往更適於達到組織目標;在經濟繁榮時期,在供不應求的市場中經營,採用分權的組織結構可能會更好一些。
3、權變原則的核心內容是環境變數與管理變數之間的函數關係,亦即權變關係。環境可分為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
外部環境又可以分為兩個大的方面:一是由社會、技術、經濟和政治、法律等所組成;另一是由相關組織,如供應者、顧客、競爭者、僱員、股東等組成。內部環境基本上是組織系統的各種條件與要素,它的各個變數與外部環境各變數之間是相互關聯的。所有這些關係雖然繁多並且相當複雜,但是,只要在管理活動中把握住權變原則,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