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陸倉

海陸倉

海陸倉,是融資物流的主要模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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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物流的主要模式之一;融資物流的主要模式包括以下四類:倉單質押(實物倉)、保兌倉、融通倉以及海陸倉。具體操作流程為:
第一,三方簽訂《進口貨物監管和質押協議書》,第三方物流接受銀行委託, 根據協議內容承擔監管責任。
第二,進口商向銀行提交相關資料, 申請授信額度。
第三,經銀行有關審批部門核定授信額度,與進口商簽訂《授信協議》, 同時進口商提交一定金額的保證金, 申請開立信用證
第四, 國內第三方物流企業需與其國外裝貨港代理公司聯繫, 國內銀行也該與國外通知行保持聯繫。
第五,國外出口商將貨送至港口, 按信用證要求發貨, 國外物流代理公司進行裝貨, 裝完船后, 出口商並向進口商銀行寄送全套單據, 第三方物流企業便開始進行在途監管。
第六, 進口商銀行收到並持有全套單據, 經進口商確認后, 銀行簽發《單據交接通知》並第三方物流企業簽收, 信用證項下, 銀行辦理付款。
第七, 貨物在途監管過程中, 第三方物流企業需確保貨物的安全。在船舶抵港前, 船代需進行船舶進港申報, 等船舶靠岸後由貨代安排船舶卸貨、換單、進口清關商檢等事宜。
第八, 進口商銀行可在進口商需要時, 向其提供一定量的貸款, 以作為通關繳稅的費用。
第九, 收到貨物后, 第三方物流企業履行貨物報檢及通關手續, 將貨物運至指定倉儲地點。
第十, 第三方物流企業簽發以銀行作為質權人的《進倉單》, 銀行與進口商共同在第三方物流企業辦理交接登記, 由第三方物流企業按照合同規定監管質押貨物, 進入現貨質押流程。
第十一, 進口商根據其生產/銷售計劃安排提貨, 在提貨前都必須歸還銀行相對應的貨款, 第三方物流企業在審核銀行簽發的《出庫單》無誤后, 放行相應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