縫紉
縫紉
縫紉,féng rèn。指舊時指女子所做的紡織、縫紉、刺繡等工作。人們更習慣用“女工”一詞指代從事紡織、縫紉、刺繡等工作的女性工作者。出自《東觀漢記·和熹鄧皇後傳》。用作動詞。
統稱衣服的剪裁、縫合、補綴等。
泛指裁縫補綴等工作。
《東觀漢記·和熹鄧皇後傳》:“后重違母意,晝則縫紉,夜私買脂燭,讀經傳,宗族外內皆號曰諸生。”
宋歐陽修《南陽縣君謝氏墓誌銘》:“其衣無故新,而澣濯縫紉,必潔以完。”
明唐順之《盛孺人墓誌銘》:“姑性好潔而嚴,孺人所為縫紉漿酒糔餈滫瀡之具必以潔。”
清蒲松齡《聊齋志異·菱角》:“自念隻身,無縫紉者,遂邀歸,執子禮焉。”
楊振聲《報復》:“﹝小翠﹞又把頭低下去,一聲不響的繼續她的縫紉。”
從養蠶栽棉到紡紗織布,從穿針引線到縫衣置服,是人類文明的一大進步。在五千年的中華民族文明史中,紡織和服飾是兩朵豔麗奪目的奇葩,所以,與之密切相關的女紅活計,它的歷史應該是很悠久了。據考古發現,一萬八千年前的舊石器時代,山頂洞人已經使用骨針縫綴獸皮;距今七千多年的新石器時代,河姆渡人不但會使用骨針,而且會使用捻線和紡輪;而四千多年前的良渚文化,則出現了麻線和綢片,絲線和絲帶等原始的紡織品,這些都形成了女紅及其用品的雛形。我國三千多年的農業社會,不僅樹立了以農為本的思想,同時也形成了男耕女織的傳統,女子從小學習描花刺繡,紡紗織布,裁衣縫紉等女紅活計,在江南一帶尤為重視。特別是到了明清時期,社會對於女性的要求,夫家對於擇妻的標準,都以“德,言,容,工”等四個方面來衡量之,其中的“工”即為女紅活計。其中,縫紉成為女紅中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