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和,號春台(生卒年月不詳),即墨縣李家周疃(今屬南阡鄉)人。清朝中葉,開始在金家口經商。他靠從當地向南方販賣私鹽和從江南向北方販賣竹桿、木材等土產品發財致富。
(在當時歷史背景中,清政府以掌握民生用品來壓榨和統治老百姓,這種有良知的商人的行為,可以幫助老百姓,適量的疏鬆政府的制約和捆綁。)
李秉和創業成功之後,便在本村購置了大片宅基地,修建起家族莊園,有條理機制性的改善了當地農村體制,並創造大量就業崗位,。為了答謝當時幫助他商檔的老百姓,他花錢捐了個
保康縣(今屬湖北省)候選知縣。此後,相繼在上海、天津、大連、煙台、
萊陽、
平度等地開設了120家“春”字型大小店鋪。當時李家有“一百二十春”之稱。與此同時,他有的放矢地收並農民的土地,有條理的組織生產,銷售渠道,並在全年乾旱等天災時候,開倉放量救濟百姓。至清朝晚期,李家成為即墨境內最大的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