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之後,蔣渭水等人深感結社的重要,遂於請願運動進行到第三次時,組織「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
,蔣渭台北北警察署提「台灣議盟」社組織屆,,社旋即遭禁止,,移京,台灣議盟京。舉造局檢舉台灣議
同盟會會員,12月16日在總督府警務局的主導下,全台除
花蓮、台東、澎湖外,同日同時展開大檢舉,共有99人遭受迫害,最後有18人被司法起訴,歷史上稱為「治安警察法違反檢舉事件」,即一般所稱的「治警事件」。
該件首害蔣渭則稱「台灣
獅子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