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判大會
公判大會
公判大會,顧名思義,“公判大會”就是將被告人押赴到公共空間進行審理,如廣場、空地等,而且每一次都有眾多的圍觀者,多者甚至高達萬人。
,川省閬市院閬市江南鎮舉宣判,集宣判妨害務案,討薪農判有期徒刑,其中兩名宣告緩刑。消息經媒體報道后引起極大反響。在有“不少群眾表示自己接受了一堂法治教育課”的同時,也有人因討薪農民工獲罪、惡意欠薪開發商卻不見處理的結果而對公平正義產生懷疑,更多網友則對“公判大會”這種方式表示質疑。
江南派警趕,警某勸曹某、歐某依維權,,遊客,指確維權途徑。
程,量勸阻,某、戚某趁亂哄,謊稱“警察”,煽曹某、歐某警某圍、抓扯、推搡,強制挾持市政府,迫政府商施壓。沿途引量市圍觀,導致交堵塞,秩序混亂。
事發后,曹某、董某、歐某三人被抓。張某在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后,也隨後到公安機關主動投案。其餘四名犯罪嫌疑人在接到民警電話聯繫后,主動投案自首。
2016年3月16日,四川閬中市人民法院在閬中市江南鎮舉行公開宣判大會,以妨害公務罪,依法判處張某、戚某等8人(其中包工頭2人,在冊民工3人,不在冊人員3人)有期徒刑6-8個月,部分緩刑。
法院不在審判庭或者看守所布置的場所宣判,而是非要興師動眾,把那麼多被告人押解到事發或者他們家鄉去宣判,也是有原因的,即通常所說的要追求社會效果。通過公判大會,在“懲治一小批”的同時,“警示一大批”、“教育一大批”。從有媒體關於“不少群眾表示接受了一堂法治教育課”的報道,也可清楚看到這一點。然而,該案的社會效果莫衷一是不說,眾所周知的是,在現代社會人才是萬物的尺度,人自身才是最高目的,不能把人變成服務特定目的的手段,不能為了實現特定目標而犧牲人的權利和尊嚴。
四川閬中法院舉行公開宣判大會,消息經媒體報道后引發輿論廣泛關注。不少網友表示“公判大會”這種方式不可取,也有專家認為“公判大會”這種做法顯然與人權保護不符。
公判大會
究竟是“上了一堂法治課”的社會效果好,還是對公平正義懷疑的害處大,顯然是見仁見智問題,在缺乏科學嚴謹的評估報告情況下,不妄加議論。而對“公判大會”方式的正當性問題,不僅那麼多網友表示質疑,就連一些專家學者也認為不妥。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刑事司法學院刑法研究所所長阮齊林就認為,法院這樣做不僅脫離了審判公開的宗旨,也對被告人人格造成羞辱。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範辰認為,公判大會這種做法顯然與人權保護不相符。范辰說,我國憲法修正案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顯然,閬中法院召開“公開宣判大會”與人權保護不相符:一是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這種示眾式的宣判方式,二是這樣做可能侵犯當事人的隱私權和人格權,社會效果並不好。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刑事司法學院刑法研究所所長阮齊林則表示,我國法律中的審判公開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和宣告判決,公開進行,允許公民到法庭旁聽,允許新聞記者採訪報道,也就是說把法庭的全過程除休庭評議之外都公之於眾。規定此原則的目的之一就是維護審判的公平正義。但像閬中法院這樣,以威懾社會公眾為目的的“示眾”或變相“示眾”的做法不可取,因為這脫離了審判公開的宗旨,同時對被告人的人格造成了羞辱。
阮齊林還表示,公民討薪是維權行為,正當合法。但是也應當以合法方式維權,不能以嚴重違法犯罪的方式維權,如果其討薪方式觸犯了刑律,不排除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於維權行為,應當適當採取寬容態度,盡量避免動用刑法,為保護公民維權的積極性適當做出一些犧牲、割捨。范辰也表示,對上述8名農民工,可以處以罰款或行政拘留,不必非要處以刑罰。
早在1988年,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就規定,不但對死刑罪犯不準遊街示眾,對其他已決犯、未決犯以及一切違法的人一律不準遊街示眾。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明確規定不準公審公判,堅決反對集中宣判和執行。2004年,“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
不論被告人有罪還是無罪,在法律地位上他們都是公民,在依法判決其有罪前,仍然受憲法和法律的保護,不能剝奪對被告人權利的保護。也就是說在被告人接受審判的過程中,被告人依然享有權利,因而將他們置於公共空間下進行廣場式的審判,是法治意識淡薄的表現,也是違背我國憲法和法律的,必須予以禁止。馬克思曾經說過,要求的手段既是不正當的,目的也就是不正當的。閬中法院因為8名被告農民工妨礙公務進行審判,其目的合法正當,但“公判大會”的手段卻是非法的。絕對不能因為目標是正當的,就可以隨意採取非法的手段,再崇高的目標也不能作為侵犯具體人權利的借口,8名被告農民工的權利和人格必須得到尊重。司法過程必須遵循法律,否則就是以暴制暴,以非法制非法。
都哪些地方開過公判大會?
四川閬中法院的這次公判大會並非先例。近年來,類似的公判大會在很多地方都開展過。而選擇公判大會的地點,有廣場、學校等。
2014年10月17日
湖南華容縣召開全縣公捕公判大會。公開拘留、逮捕了16名犯罪嫌疑人,判決了8名犯罪分子。縣四套班子的分管領導和公、檢、法、司“四長”以及五千多名幹部群眾參加了大會。據媒體報道,當時參加大會的高中學生會後被要求寫心得體會。而從2012年起,華容縣已經組織了4次全縣範圍的公捕公判大會。
2015年6月26日
廣東陸豐召開國際禁毒日萬人公開宣判大會,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陸豐市人民法院對38名毒品犯罪人員進行公開宣判,13名毒犯被判處死刑,其中5名被執行死刑、8人被判死緩。據陸豐市人民法院副院長陳唯介紹,在國際禁毒日召開公開宣判大會,是為了“加強禁毒宣傳教育、震懾涉毒違法犯罪”。
2015年10月26日
海南定安縣人民法院在定安實驗中學召開公判大會,對兩名構成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分子予以公開宣判。據當地媒體報道,這次公判大會“為全校數百名師生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同時“讓青少年學生遠離毒品、抵制毒品,進一步提高禁毒意識,向同學們倡導‘拒絕毒品,健康生活’的理念。”
2015年12月21日
山西涇陽縣涇湖公園北廣場上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公開處理大會,15人被判決。據涇陽縣法院網的報道,“廣大人民群眾在聽到十餘名盜竊犯流竄作案六十餘次,盜竊價值近百萬時,無不對犯罪分子的行為表示憤慨。”報道還稱,“公開打擊處理大會的召開,也保障了涇陽縣的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