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轄區
縣轄區
縣轄區,簡稱“區”,中國大陸1990年代前後撤區並鄉之前普遍存在的一種准行政區。屬於鄉級行政區,縣政府在區的派出機構稱區公所,但行政地位高於鄉(以前的小鄉鎮,股級),介於縣和鄉之間。撤區並鄉以前,絕大部分縣劃分為若干個“區”,數量從5個到10個,大縣多的超過10個。區的最高行政官員駐地為“區公所”,“區公所”為縣政府派出機構,最高行政官員稱謂“區長”。“區”的權力高於鄉,一個區平均管轄4~5個鄉、鎮,少的2~3個,多的5~8個。“撤區並鄉”后基本為原來的二個鄉(鎮)合併為現在的一個鄉(鎮)。截止到2014年,全國僅有1個縣轄區南山區。
縣、區、公社
20世紀90年代,撤區並鄉建鎮,撤區,就是將縣級設的派出機構“區”全部撤掉,減少中轉環節;並鄉建鎮,就是擴大鄉鎮領轄範圍,使基層一級黨政直接與民眾銜接,以便於行使對基層的直接領導,從而更好地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並鄉建鎮,不是簡單地改變鄉鎮名稱,而是盡量擴大鄉鎮領轄範圍,減少行政管理單位。仁懷縣最後確定的方案是,全縣由原來的50多個小鄉鎮合併為19鄉鎮。鄉鎮行政級別提升了,原來的 小鄉鎮為 股級,並鄉鎮以後為 科局級。
1953年 18900個
1983年 8100個
1994年 1068個
1995年 703個
1996年 544個
1997年 398個
1998年 339個
1999年 345個
2000年 255個
2001年 78個
2014年 1個
現存縣轄區
2001年以後 縣轄區數分佈變化情況 | ||||||||
項目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6年 | 2008年 | 2010年 | 2012年 | 2014年 |
河北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山東 | 8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湖南 | 8 | 8 | 8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四川 | 32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甘肅 | 6 | 6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新疆 | 11 | 11 | 11 | 9 | 1 | 1 | 1 | 無 |
合計 | 66 | 26 | 20 | 10 | 2 | 2 | 2 | 1 |
截止到2018年,全國僅有1個縣轄區,1個位於河北省張家口市(涿鹿縣南山區,現改名為趙家蓬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