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志翔

原浙江巨化集團董事長

葉志翔,男,1958年11月出生,浙江松陽人,教授級高級工程師,中共黨員,浙江巨化集團董事長。

1978.01—1978.10,葉志翔在浙江常山縣林場工作,並於2000.03—2003.04,任巨化集團公司總經理。

葉志翔因涉嫌受賄罪,已於2009年8月24日被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8月26日被刑事拘留。

人物關係


人物經歷


早年經歷

1978.10—1982.08,葉志翔在浙江工學院化學工程專業本科學習,獲工學學士學位。
葉志翔
葉志翔

工作經歷

1978.01—1978.10,葉志翔在浙江常山縣林場工作。
1982.08—1993.11,葉志翔任衢州化學工業公司(巨化集團公司前身)電石分廠歷任空分車間工藝技術員、氰化車間副主任、主任,廠技術開發科科長、廠總工程師。
1993.11—1998.06,葉志翔任巨化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
1998.06—2000.03,葉志翔任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2000.03—2003.04,葉志翔任巨化集團公司總經理
2003.04—2003.07,葉志翔任浙江省政協委員、巨化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3.07—2003.10,葉志翔任浙江省政協委員、中共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3.10至今,葉志翔任浙江省政協委員、中共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997年9月—2000年7月,葉志翔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領導幹部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3年4月起,葉志翔任杭州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榮譽成就


2000年11月,葉志翔被浙江大學聘任為MBA研究生特聘導師。
2002年2月,葉志翔被聘為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2001年12月,葉志翔被浙江省經營管理研究會評為"浙江省經營管理大師"。
2002年12月,葉志翔被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評為“中國經營大師”。

社會活動


社會職務

葉志翔擔任中國氟硅協會副理事長、浙江省科協常委、浙江省氟化工協會理事長、省經營管理研究會副理事、中國化工企業管理協會副會長。

個人作品


葉志翔在省內外雜誌先後發表了《中國含氟精細化學品的現狀和發展對策》、《企業實現科技跨越式發展的助推器》、《持續創新、鍛造企業國際競爭能力》等論文。

人物事件


葉志翔
葉志翔
2009年8月31日從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浙江巨化集團董事長葉志翔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檢察機關稱,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葉志翔因涉嫌受賄罪於8月24日被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2009年8月26日涉嫌受賄被刑事拘留,等待法律制裁。
巨化集團是浙江省最大的化工基地,下屬的巨化股份也是目前國內最大的氟化工生產企業。但是2009年來因管理層腐敗問題而引起幹部職工不滿,嚴重影響了企業的健康發展。
公訴
2010年8月4日因涉嫌受賄罪,原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團公司董事長葉志翔及其妻子黃巨英今天被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經依法審查查明:2002年至2009年間,葉志翔在擔任中共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團公司總經理、董事長、黨委書記、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40餘萬元、港幣70000元。其中,黃巨英參與共同受賄,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幣78萬餘元。
2005年至2009年間,營海鮮生意的王某某為獲得葉志翔的關照,並感謝葉志翔為其在巨化公司海鮮業務、化工產品購銷以及為其兒子工作安排等事項上的幫助,先後6次通過黃巨英送給葉志翔財物價值50萬元,黃巨英在收受財物后均告知了葉志翔,並向葉志翔轉達了王某某要求為其兒子在巨化公司安排工作等請託事項。
2005年底至2008年間,衢州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某某為獲得葉志翔的關照,並感謝葉志翔在廢料洗矽鐵、包裝桶、硫酸銨購銷業務上的幫助,先後4次通過黃巨英送給葉志翔財物價值45萬元,黃收受后均告知了葉志翔,葉同意收受。
案發後,葉志翔、黃巨英退出贓款、贓物共計43萬餘元、港幣7.8萬餘元。
2011年4月22日上午,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衢州市委原常委、巨化集團原董事長葉志翔受賄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判處葉志翔有期徒刑15年,沒收其財產50萬元;一審判處葉志翔妻子黃巨英有期徒刑6年,沒收其財產10萬元,依法沒收扣押在案的贓款人民幣31.6萬元、港幣7.8萬元及1隻玉手鐲、1根戊子鼠年金條等贓物。同時,依法追繳葉志翔、黃巨英的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