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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平華

博士生導師

張平華,男,教授,1974年生,山東煙台人,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曾從事七年的遠洋船舶駕駛專業學習、工作和教學,師從郭明瑞先生先後取得煙台大學民商法學碩士學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學位。

人物簡介


“民法”國家級精品課、“民商法”國家級教學團隊、民法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主要成員,煙台大學優勢學科(民商法學)學科帶頭人、煙台大學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山東省理論建設工程重點研究基地(法治研究基地)首席專家。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科研究平台(應用法學研究中心)主任。
歐洲侵權法研究院(奧地利)、義大利羅馬第二大學訪問學者。
兼任歐洲侵權法與保險法研究中心理事(member)、研究員(fellow)、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山東省法學會國際法學研究會會長、山東省法學會海峽兩岸法學研究會會長。
兼任山東省政府法律顧問,山東省公安廳法律顧問。煙台市六五普法講師團成員,煙台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煙台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2010年獲得山東省社會科學學科新秀獎,2012年入選山東省理論人才“百人工程”,獲“煙台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013年獲“煙台市五一勞動獎章”、2014年度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稱號。2016年被評為“山東省十大優秀中青年法學家”。
主要學術興趣為民法總論、侵權法等,堅持從事交叉學科研究。計發表學術論文60餘篇、被轉載13篇,編著教材或著作10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省部級科研項目3項。作為主要成員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獲得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三等獎2項,其他廳級獎勵9項。獲第四屆佟柔民商法發展基金青年優秀成果著作獎。
主講《民法》、《侵權法》、《羅馬法》等課。兩次獲得省級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所編教材入選“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國家級規劃教材、北京市精品教材。所指導學生曾獲得全國法律英語大賽一等獎、山東省優秀學士學位論文獎、“挑戰杯”全國三等獎、煙台大學優秀碩士論文獎等。被評為山東省“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作品競賽優秀指導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