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銘

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原副局長

陳銘,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平潭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人物履歷


曾任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平潭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2020年12月31日,由莆田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平潭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陳銘(副處級)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案,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陳銘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