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銘

原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

陳銘,又名陳鑫明,1904年10月生,湖南省長沙縣人,原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

簡介


陳銘[原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
陳銘[原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
家貧,父親種田兼做縫紉。陳幼年即參加牧牛、砍柴等勞動。1912年八歲入本地小學讀書,1916年考入高級小學。1924年經嬸母介紹到長沙市青石橋(現解放西路)錦義印刷紙庄當學徒。

經歷


1928年父母雙亡,遂獨自決定棄工從軍,考入國民黨第二十三師教導隊當學員,由於自己肯學肯賣力,得到師教導隊隊長的賞識,1931年3月從教導隊結業后,隨隊長調到第二十四師一四四團擔任代理排長,同年加入國民黨並被正式任命為排長。1933年由該師保送進入國民黨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洛陽分校學習,結業后回到原部隊。1936年晉陞為第二十四師一四四團機槍連連長。
抗日戰爭全面爆發以後,1938年10月調任第二十四師一四四團三營副營長。率部隊開赴抗日前線,輾轉於魯西、豫東等地區,與日本侵略軍作殊死戰鬥,全營戰士傷亡慘重。戰鬥結束后,奉命率部隊撤至咸陽稍作休整。隨即於1939年冬被任命為國民黨第五師第十五團副團長,並被選送到陝西省翠華山國民黨軍事委員會游擊幹部訓練班學習。五個月後返回團部履職,並以副團長兼任一營營長,率部開赴湖北宜昌駐守,負責長江防務。
1942年4月,原五師師長劉采庭調蘇魯戰區任參謀長,陳銘隨師長調任蘇魯戰區教導團副團長。1943年教導團改編為戰區直屬第一大隊,升任大隊長。1944年率直屬大隊與日本侵略軍激戰於淮北渦陽,在戰鬥中身先士卒,因負傷而被送至醫院。
1945年12月,抗日戰爭勝利后,趁部隊改編的機會,陳銘申請複員回到長沙,過了一段平民的生活。1947年10月,受友人之請,出任浙江省淳安縣自衛總隊副總隊長。1948年奉召回湖南重返部隊,任六十三師一八七團三營營長。1949年任改編后的第一兵團二軍四師十團團長。同年8月響應程潛號召,率部在邵陽起義。
1949年12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十一兵團五十三軍二一七師六四九團團長。1950年任該師擴編后的六五〇團團長,8月,奉命率部隊赴廣西執行剿匪戰鬥,歷時兩年,勝利完成上級交給的剿滅土匪的艱巨任務。1952年入中南軍區第四高級步兵學校學習,1953年任東北軍區長春軍事師範學校戰術教員。1954年審干運動中,被解職回原籍。陳銘帶著妻子兒女回到長沙。1956年12月,任湖南省人民委員會參事室秘書。1983年8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
陳銘1995年2月病逝於長沙,享年9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