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斗
威斗
“威斗”者,烙斗也。那麼為何要將漢代烙斗稱“威斗”呢?這要從烙斗的起源、演變及發展說起。烙斗的起源與殷紂王與妲己殘害忠良的刑具炮烙有著密切的關係。
據史載,紂王所鑄“炮”乃一空心大銅柱。行刑時將人雙手用金屬纖拉抱伏銅柱,身體亦綁附銅柱。然後在柱內生火使銀柱燒紅,將人活活的燒死。其殘酷之狀,使人目不忍睹。那麼烙又為何物呢?據《太平御覽·帝王世紀》云:“紂欲重刑,乃先做大熨斗,使人舉不勝舉,輒爛手,與妲己戲笑。”此說“大熨斗”實乃“大烙斗”也。其外形與漢代“威斗”基本相同。不同點在於紂王之烙斗為刑具,更大、更結實、但不一定精美。那麼,為何將“炮”“烙”合二為一稱“炮烙”之刑呢?原來二刑具是合用的,即用炮烤人前身,以烙烙人後背。“使人舉不勝舉”並非簡單地讓你舉起來,而是拿起燒紅的烙斗去烙別人。可見拿烙斗者亦是“罪人”。
武王伐紂后,取消了殘酷的炮烙之刑。到了漢代,烙斗則成了一種象徵物,在《漢書·王莽傳》中有“威斗者乃賜王公所隨葬。”的記載。王莽命人以五色藥石與銅合金,鑄造了一個長二尺五寸,狀如北斗一樣的威斗,從此,這個威斗與王莽形影不離。每次出行,都有一個司命背負威斗在他車駕的前面行走。在宮中,也必須時刻有一個司命秉威斗站立在他身邊。這個威斗的把隨著時辰變化不斷旋轉方向,王莽的座位也就時時隨著轉動。王莽妄想以此壓勝眾兵。
王莽做的威斗。據《資治通鑒》卷三十八,漢紀三十記載,王莽天鳳四年(公元17年),秋,八月,莽親至南郊,鑄作威斗,以五石銅為之。狀若北斗,長二尺五寸,欲以壓勝眾兵。即成,名司命負之,莽出在前,入在御旁。
從“威斗”的形制,我們可以推出其與股紂王所鑄烙斗的不同。首先,威斗的大小和輕重適合執拿、懸掛。而烙斗因其形象大小都與斗相似,又用於烙烤其徑庭應超出威斗一倍以上。其二,威斗,斗與斗柄的連接是焊接在一起的,並非整體鑄造。而殷紂王所鑄烙斗是作為反覆燒烤、摔拿的刑具使用,因此焊柄的烙斗是不能使用的。其三,威斗鑄造所用較純的優質紅銅和精美造型,精雕細刻的工藝也反映出此物絕非尋常之物,更非使用工具。其四,威斗柄端都雕有龍形,則證實威斗已非尋常之物,而有一定的象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