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成本

根據成本中心歸集的可控成本

責任成本是根據成本中心歸集的可控成本。它是將成本與經濟責任制結合起來,把能夠用成本反映的經濟責任落實到各部門、車間、班組以至個人,藉以調動降低成本積極性的成本指標。由於各成本中心只對該中心能直接發生影響和控制的成本負責,要確定各該中心的責任成本,就需要按成本的可控性將成本分為可控成本與不可控成本。

內涵


什麼是責任成本?
責任成本(Responsibility Cost)是以責任中心為對象所歸集的可控成本。所謂可控成本指在責任中心內,能為該責任中心所控制,並為其工作好壞所影響的成本。確定責任成本的關鍵是可控性,它不受發生區域的影響。

形式


責任成本的形式
從成本發生地點來看,責任成本以下兩種形式:
第一,本責任中心所發生,並且能夠為該責任中心所控制和影響的成本。
第二,發生在其他部門而應由本責任中心承擔的成本,但不為該責任中心所控制和影響的成本。一般是指本責任中心的其他部門所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機械費用、勞務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條件


《責任成本控制與管理》
《責任成本控制與管理》
責任成本應該具備的條件
從一般的意義上講,責任成本應該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第一,可預計性。也就是說,責任中心有辦法知道它的發生以及發生什麼樣的成本。
第二,可計量性。責任中心有辦法計量這一耗費的大小。
第三,可控制性。責任中心完全可以通過自己的行動來對其加以控制與調節。
第四,可考核性。責任中心可以對耗費的執行過程及其結果進行評價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