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尖柿

柿樹科柿樹屬植物

富平尖柿,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富平尖柿,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最初作為觀賞樹木栽植在宮殿寺院的庭院內,供皇帝、達官顯貴、信徒、香客等遊玩觀賞所用。到南北朝時期,逐漸由庭院布景轉向田邊地坎栽植。

物種簡介


富平尖柿
富平尖柿
品種全稱:富平尖柿。
富平尖柿主要分佈在陝西省富平縣。果個中等,平均單果重155克,長橢圓形,大小較一致。皮橙黃色,果肉橙黃色,肉質致蜜,纖維少,汁液多,味極甜,無核或少核,品質上等。該品種最宜制餅,加工的“合兒餅”具有個大,霜白,底亮,質潤,味香甜5大特色。
富平尖柿從漢初就開始栽植,距今有2000多年的歷史,種類繁多,有升底尖柿、重台柿、辣椒尖柿、珠柿、方柿等,其中升底尖柿為柿子樹中的名優品種,其營養價值居同類產品之冠。

歷史淵源

唐宋以後,民間開始大量栽培柿樹。境內百年以上的柿樹屢見不鮮,曹村鎮馬家坡附近唐順宗豐陵的西側,生長著一顆樹齡有一千多年的“柿壽星”,其胸徑達2.45米,冠幅17米,每年還可採收鮮柿一萬五千多斤。
明朝時,民間已有用尖柿製作柿餅的習俗,明清兩代曾為貢品。
據《中國土特產大全》記載:明朝萬曆年間,太師太保孫丕揚就以“富平柿餅”做為貢品進獻神宗皇帝朱翊鈞,從此“富平柿餅”聲名鵲起,成為名貴特產。

形態特徵


品質特性
富平尖柿外在特徵明顯,果個大,平均重225克,果形高,呈心臟形或紡錘形,四周呈方形凸起,蒂片青褐色,果柄粗壯,往上微細,果皮橙紅色,果粉中等多,果肉橙色,軟后橙紅色,纖維多,味極甜,鮮食制餅皆宜。
營養價值
富平尖柿內在品質獨特,營養豐富,每100克鮮柿的糖含量16.2克—16.3克,蛋白質含量0.72克—0.79克,維生素c含量為17.9毫克—18.65毫克。富含多種微量元素,鈣元素含量113.2毫克—136.0毫克,鎂元素含量101.5毫克—107.5毫克。

生長環境


富平尖柿生產區域屬大陸性暖溫帶半乾旱季風氣候,水、光、海拔、土壤等自然條件優越。年平均降水量500毫米,年光照時數2472時,全年≥10℃有效積溫4352.7℃,晝夜溫差大,無霜期221天,平均海拔600米,地勢西北高,東南低。土壤類型主要以山前洪積扇區的洪淤土和黃土台塬區的黃墡土、白墡土、川塬上的紅壚土和灰壚土為主,土層深厚,質地疏鬆。這種獨特的自然環境和光照資源,土壤特性,海拔高度,為富平尖柿生產提供了自然生態環境。

生產情況


2013年,富平尖柿總種植面積11萬畝,年產鮮柿5萬噸。

獲得榮譽


2013年9月1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富平尖柿”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2020年5月20日,入選2020年第一批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名錄。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富平尖柿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富平縣全境17個鎮、7個管區共305個行政村,東到老廟鎮的南昌村,西到梅家坪鎮岔口村,北到老廟鎮的辛店村,南到淡村鎮的瓦窯村,關中平原與陝北黃土高原銜接地帶。地理坐標為東經108°57′00″—109°26′00″,北緯34°41′00″—35°06′00″。
質量技術要求
特定生產方式
富平尖柿
(1)密度適中:幼樹的密度以4×3為宜,每畝為56棵左右;成年樹以4×6為宜,每畝23棵。
(2)土壤保持一定的水分:該品種喜濕潤土壤,除適當的澆水外,每年對柿園進行深翻,加深活土層,創造土壤的良好結構,增加土壤空隙,增強土壤保肥保水能力。
(3)施肥:
①要施全肥,不僅要施氮、磷、鉀,而且要施鈣、鎂等中量元素。
②施肥要早,最好在萌芽前3月份施一次基肥,7月—8月份再追施一次。
(4)疏果:一般不需要疏花,在6月底柿樹的生理落果期結束後進行一次疏果。
(5)整形修剪:以“三枝一心形”樹形為主,還可以採用主幹疏層形或細長紡錘形。
(6)病蟲害防治:由於富平尖柿抗病能力差,要注意防治炭疽病。
①是隨時剪除帶病枝稍:清除病蒂及病果,集中燒毀或深埋以減少浸染病原菌。
②是萌芽前噴5鈹石硫合劑:6月以後噴1:2—5:400—600的波爾多液,也可噴65%代森鋅可施粉劑500—600倍,或0.3—0.5鈹石硫合劑或2000倍溴菌清。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富平尖柿產地環境符合NY5013—2006《無公害食品:林果類產品產地環境條件》,生產管理過程嚴格遵照DB6105/T009-2007《無公害食品:富平尖柿生產技術規程》,農殘檢測超標嚴格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進行了處理,產品標準符合NY5241——2004《無公害食品柿》。
專用標誌使用
(1)富平尖柿的生產經營者在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前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請書、生產經營者資質證明、生產經營計劃和相應質量控制措施、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書面承諾以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2)經審核符合標誌使用條件的,富平尖柿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標誌使用申請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標誌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責任義務。
(3)富平尖柿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生效后,標誌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者農產品包裝物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4)富平尖柿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要建立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如實記載地理標誌使用情況,並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
(5)富平尖柿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需保存五年,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不得超範圍使用經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