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無錫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4月,1955年改建為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位於梁溪區崇寧路50號,佔地面積22畝,現有建築物面積4.8萬平方米(辦公樓面積為1.9萬平米,審判法庭1.5萬平米,審判綜合樓1.2萬平米,輔助用房0.2萬平米)。

機構設置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辦公室、政治部、組織人事處、教育培訓處、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知識產權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審判監督庭、環境保護審判庭、勞動爭議審判庭、金融審判庭、研究室、司法鑒定處、宣傳處、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執行一局、綜合協調處、執行裁決處、執行實施處、執行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信息處、機關黨委、監察室、司法警察支隊等共計30個部門。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法院建設


近年來,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以“一流素養抓審判、一流管理樹形象、一流業績促滿意”的工作思路,成立了全國第二家、全省首家環保審判庭和全省首家勞動爭議審判庭、金融審判庭,並在探索破產重整模式、推行執行實施權分權流程改革、完善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機制、推進司法公開等方面不斷創新工作舉措,在全市法院範圍創造了一系列在全省乃至全國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司法經驗和司法品牌。2013年,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實施卓越法官培育計劃,旨在通過5年或者更長時間,在全市法院審判執行崗位上培育一批政治堅定、作風過硬、業務熟練、績效突出的審判專業人才,著力打造一支專業化、職業化的法官隊伍。

所獲榮譽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被最高法院、省法院分別榮記集體一等功二等功,被最高院評為“全國法院司法技術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案例組織工作先進單位”等,湧現出了“全國模範法院”的宜興市人民法院和“全國模範法官”、“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法官”王德莉,“全國人民法庭優秀法官”曹蘭芳,“全國優秀法官”徐琳等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近年來,無錫法院共榮立集體二等功2次,集體三等功11次,個人一等功1人次,個人二等功3人次,先後湧現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幹警、江蘇省三八紅旗手、江蘇省優秀法官、全省審判業務專家等先進典型,榮獲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司法公開示範法院、無錫市“人民滿意機關”、無錫市文明機關等稱號,連續五年榮獲全國法院學術討論會組織工作先進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