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業存放

存款類金融機構之間的往來

同業存放,也稱同業存款,全稱是同業及其金融機構存入的款項,是指某銀行存入其他銀行款項。存款的一種。就個別銀行而言,各有同業存款,以便利用周轉;就整個銀行系統而言,同業存款彼此相互抵消。計算全體銀行存款時,同業存款總額應為零。同業存款與庫存現金及中央銀行資產三項合而構成付現準備金。銀行業一般設置“同業存放款項”科目核算銀行之間日常結算往來款項,同業存入本銀行的各種款項等。設置“聯行存放款項”科目,核算銀行日常簽發、受理聯行劃撥款項以及聯行存入本行的各種往來款項,即聯往來款項。

業務簡介


業務概述

同業存放,也稱同業存款,全稱是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入款項,是指因支付清算和業務合作等的需要,由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於商業銀行的款項。

基本介紹

同業存放是指信用社以及財務公司、信託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開辦的存款業務. 屬於對公存款種類,一般情況都會對其進行利率浮動,浮動比例與銀行協商。
同業存放可分為國內同業存放和國外同業存放兩方面。國內同業存放,是指國內各銀行還有其他金融機構為了方便結算,在各自有關的結算地點開立存款賬戶,是對於接納該筆存款的銀行和金融機構而言的。國外同業存放,是指各國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為了便於國際業務的收付,在某種貨幣的結算地點開立的該貨幣的存款賬戶,是對於接納該存款的銀行和金融機構而言的。
說白了就是非銀行性的金融機構在商業銀行的存款,這些存款要作為商業銀行的營業的現金流量,一般包括信用社、證券公司、政策性銀行在商業銀行的存款。當然了,商業銀行也是金融企業。
所以金融企業的現金流量是不同於一般企業的現金流量,《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對金融企業特殊項目的現金流量以及歸類單獨作了規定,明確規定金融企業的下列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項目應作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1)對外發放的貸款和收回的貸款本金;
(2)吸收的存款和支付的存款本金;
(3)同業存放及存放同業款項;
(4)向其他金融企業拆借的資金;
(5)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6)收回的已於前期核銷的貸款;
(7)經營證券業務的企業,買賣證券所收到或支出的現金;
(8)融資租賃所收到的現金。

區別簡介

存放同業指商業銀行存放在其他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存款。與同業存放的區別在於同業存放 是銀行提供的服務,而存放同業是銀行實施的一種行為
同業存放

功能介紹

存放業務是指金融機構之間為加強同業合作,存出方將資金存放在存放方,期限、利率由雙方協商,以提高資金收益率的業務。包括人民幣和外幣。銀行作為存出方為存放同業,如作為存入方則為同業存放。

適用範圍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能夠從事該業務的交易主體。

產品特色

信譽優良,實力雄厚,滿足您的短期資金需求,及時調劑外匯頭寸的需要,配合對手方進行科學的流動性管理,為交易對手提供暢通的融資渠道。

業務流程


人民幣

在授信額度內按照人民銀行、銀監會的有關規定逐筆辦理。

外幣

在授信額度內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逐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