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材料預算
直接材料預算
直接材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直接材料需用量和採購量的預算。一般包括三個部分:(1) 直接材料需用量。它是根據生產預算確定的生產產品的數量和單位產品材料耗用量來確定。(2) 直接材料採購量。它是在直接材料需用量的基礎上,考慮期初、期末材料庫存量來確定。計算公式如下:預計材料採購量=預計材料需用量一期初材料庫存量+期末材料庫存量。必須注意,材料需用量、材料採購量與庫存量之間必須保持合理的比例關係,以防止材料的供應不足或超儲積壓。(3) 計算當期需要支付的材料採購款。材料採購量乘以採購金額,就是材料採購金額。由於本期採購的材料不一定在當期支付,當期所要支付的採購金額可計算如下:本期需要現金支付的採購款=本期材料採購金額一本期採購可在以後期支付的金額+以前採購需要在本期支付的金額。本期需要現金支付的採購款,可作為現金預算編製的依據。
直接材料採購預算編製的依據,主要是:
(1)生產預算的每季預計生產量;
(2)單位產品的材料消耗定額;
(3)計劃期間的期初、期末存料量;
(4)材料的計劃單價;
(5)採購材料的付款條件等等。
編製直接材料採購預算時首先應按材料類別根據下列公式分別計算出預計購料量:
預計購料量=生產需要量+計劃期末預計存料量-計劃期初存料量
然後,分別乘以各類材料的計劃單價,求得預計購料成本。在實際工作中,直接材料採購預算往往還附有計劃期間的“預計現金支出計算表”,用以計算預算期內為採購直接材料而支付的現金數額,以便編製現金預算。
直接材料採購預算的程序如下:
(1)計算某種直接材料的預計購料量;
預計購料量=生產需要量+計劃期末預計存料量-計劃期初存料量
(2)計算預算期某種直接材料的採購成本;
材料採購成本=該材料單價×該材料預計購料量(其中:材料單價不含增值稅)
(3)計算預算期所有材料採購的總成本;
(4)計算預算期發生的與材料採購總成本相關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5)計算預算期含稅採購金額;
某預算期採購金額=採購總成本+進項稅額
(6)計算預算期內的採購現金支出;
某預算期採購現金支出 =該期現購材料現金支出+該期支付前期的應付賬款
(7)計算預算期末應付賬款餘額。
預算期末應付賬款餘額 = 預算期初應付賬款餘額 +該期含稅採購金額-該期採購現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