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跳水比賽

奧運會跳水比賽

在我國,有文字記載的游泳活動始於春秋時期。從古代大禹治水及各朝代水師設置的資料中可以推斷,各時期的水中活動技能都已有相當水準。近代海軍訓練有游泳課程,黃埔軍校的資料記載中也有游泳科目。

跳水項目起源於游泳運動。奧運會跳水比賽共設有8枚金牌。

起源和沿革


人類的游泳活動源遠流長,其產生與人類社會的生產勞動、生活娛樂及戰爭等緊密相連,它是人類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生產勞動中產生,在滿足人們的娛樂、競爭中發展起來的。
原始人狩獵時,為求取食物而登山涉水,在與人或獸的戰爭及格鬥時,游泳是最基本的技能之一。
隨著國家的出現,古代國家發生戰爭時,利用水作為攻戰的手段,或利用泅水潛行破壞敵人防守,配合步兵和騎兵作戰。18世紀,歐洲軍隊中開始建立游泳學校。不難看出,自古以來,游泳在軍隊中就佔有極重要的位置。
古代波斯在軍事訓練中,游泳是強迫實施的項目。古希臘關於水中活動的資料很豐富,不少古希臘文物與作品中,有許多與游泳有關的實物與記述。在希臘索倫法律中,曾規定兒童需學習希臘文與游泳。社會上有流行諷刺愚者的諺語:“他既不能文,又不能游泳”,足見他們對游泳的重視。在羅馬也同樣認為不會游泳與無知是一樣的愚蠢,羅馬青年訓練中就設有游泳項目。
鴉片戰爭以後,歐美體育運動逐漸進入我國,競技游泳在城市中開始流行。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人類生活水平的提高,游泳又與娛樂緊密地聯繫在一起,這是游泳獲得發展的又一個重要原因。

發展


古代奧運會沒有游泳項目。按照現代奧運會創始人顧拜旦提出的所有運動項目都擁有平等權利的原則,游泳項目於1896年進入了現代奧運會。
第1屆現代奧運會設有100米、500米和1200米3個游泳項目。當時,總共有6個國家(丹麥、德國、希臘、匈牙利、瑞典和美國)的26名選手參加比賽。
1924年的奧運會才真正翻開了競技游泳的歷史。比賽首次在巴黎的圖雷萊斯正規游泳池舉行。
跳水項目起源於游泳運動的發展過程中。5世紀時,古希臘陶瓶上已有一群男孩頭朝下跳水的描繪。17世紀,在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地中海、紅海沿岸一帶的港口,盛行從岸上、桅杆上跳入水中的活動。現代跳水運動始於20世紀,1900年瑞典運動員在第2屆奧運會上進行了跳水表演。1904年在聖路易斯奧運會上,男子跳水首次被正式列為比賽項目。1912年在斯德哥爾摩奧運會上,女子跳水運動員首次被允許參加比賽。直到1951年,跳水才成為規則完整的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目前,奧運會跳水比賽共設有8枚金牌。

競賽規則


跳水比賽分男、女10米跳台跳水和男、女3米跳板跳水四個項目,並分成雙人和單人進行比賽,共8塊金牌。不論是跳板還是跳台跳水,完成動作的過程都包括助跑、起跳、空中技巧和入水四個階段。跳水的主要規則有:
(1)男子個人項目和男子雙人項目進行6個動作的比賽。
(2)女子個人項目和女子雙人項目進行5個動作的比賽。
(3)上述6個或5個動作中不允許有重複的動作。
(4)代碼相同的動作視為同一個動作。

跳板比賽

①女子跳板比賽包括5個不同組別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②男子跳板比賽包括6個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其中5個動作來自不同的組別,另1個動作從5個組別中任選。

跳台比賽

①女子跳台比賽含選自6個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②男子跳台比賽含選自6個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③奧運會、世界游泳錦標賽、世界盃以及其他國際泳聯主辦的賽事(青少年分齡組比賽除外)的跳台比賽必須在10米跳台上進行。

雙人跳水比賽

①雙人跳水是由2名運動員同時從跳板或跳台起跳進行的比賽。依據雙人跳水的同步性和各自完成動作的優劣進行評分。
②奧運會、世界游泳錦標賽、世界盃雙人跳水的運動員應來自同一協會。
③女子雙人跳水的比賽包括5個動作:其中2輪動作的平均難度係數為2.0,其餘3輪動作無難度係數限制。
④男子雙人跳水的比賽包括6個動作:其中2輪動作的平均難度係數為2.0,其餘4輪動作無難度係數限制。
⑤女子雙人比賽中的5個動作應至少來自4個不同的組別,至少有1個面向前起跳的動作。
⑥男子雙人比賽中的6個動作至少來自4個不同的組別,至少有1個面向前起跳的動作。在6個動作中,來自同一個組別的動作不能超過2個。
⑦雙人比賽中兩人的動作必須相同(即動作代碼和完成必須同步)。

參賽條件


低於B組年齡(14歲)的運動員,不能參加奧運會跳水比賽(比賽年12月31日前)。
雙人比賽中,每個國家或協會最多可以選派一對選手;單人比賽中,每個國家或協會最多可以選派兩名選手參賽。

賽制


國際游聯跳水技術委員會規定,凡是奧運會和世界盃跳水比賽都必須進行預賽、半決賽和決賽。
預賽中選手的出場順序將在技術會議中根據計算機隨機抽籤決定。預賽中成績最好的18名選手進入半決賽。半決賽中成績最好的12名選手進入決賽。預賽、半決賽、決賽的成績不相互累加,每場比賽的分數從0分開始。在決賽中如不採用淘汰制,運動員應按總分排列名次的顛倒順序進行比賽;在決賽中如果採用淘汰制,運動員應按預賽總得分排列名次的顛倒順序參加下面的比賽。如出現比分相同,比分相同運動員的比賽順序由抽籤決定。
如果在預賽出現並列18名、或半決賽出現並列12名的選手,並列的選手可以參加下一輪比賽。
在奧運會中,雙人比賽沒有預賽,直接進行決賽。決賽中共有8隊選手(其中之一來自東道主國家)。出場順序由計算機隨機決定。

評分標準


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和世界盃賽中,單人項目應指定7名裁判員,雙人項目應指定9名裁判員,其中5名評定雙人同步的情況,另4名分別評定選手的技術完成情況。
個人項目中,總分最高的選手為冠軍。雙人項目中,總分最高的一對選手為冠軍。

場地規格


跳台

跳台跳水在離水面10米高的堅硬無彈性的平台上進行。10米跳台按國際泳聯規定,應最少長6米,寬3米,並於表面覆蓋防滑材料。

跳板

跳板跳水在一條離水面3米高的有彈性的板上進行。3米跳板按國際泳聯規定,跳板應最少長4.8米,寬0.5米,並於表面覆蓋防滑材料。

2008年冠軍


女子3米板雙人郭晶晶/吳敏霞
男子10米台雙人林躍/火亮
女子10米台雙人王鑫/陳若琳
男子3米板雙人王峰/秦凱
女子3米板郭晶晶
男子3米板何沖
女子10米台陳若琳
男子10米台馬修(澳大利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