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再保險

合同再保險

合同再保險亦稱“固定再保險”或“義務再保險”。保險人和再保險人通過簽訂合同確定分保關係,對合同規定的一類或若干類業務具有分出和接受義務的再保險方式。它是在臨時分保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具有一定強制性的保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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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再保險合同一經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雙方都必須遵守。屬於合同規定範圍內的業務,不論質量好壞,均納入合同,保險人和再保險人均無選擇的餘地。合同再保險的承保範圍,一般僅限於某一險種,納人合同的業務量通常較大,保費較多,故經營業績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