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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飛

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陳飛,男,漢族,1975年1月生,籍貫山東濰坊,出生地山東濟南,在職研究生,法學博士,1997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現任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人物履歷


2000.12—2001.10青島團市委副書記
2001.10—2001.12青島團市委副書記、市少工委主任
2001.12—2003.03青島團市委副書記、市少工委主任、市青聯副主席
2003.03—2006.08青島團市委副書記、市青聯副主席
2006.08—2007.12青島團市委副書記、市青聯主席
2007.12—2012.02青島團市委書記(2004.09—2009.07在清華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2012.02—2012.05青島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團市委書記,青島高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2.05—2012.08青島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團市委書記,青島高新區黨工委書記,青島紅島經濟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
2012.08—2013.02青島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青島高新區黨工委書記,青島紅島經濟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
2013.02—2015.04青島市委常委,青島紅島經濟區(青島高新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
2015.04—2015.08德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15.08—2018.12德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8.12—2019.01煙台市委副書記,市長候選人
2019.01—2021.04煙台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政府黨組書記
2021.04—2021.05煙台市委副書記
2021.05—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十一屆山東省委委員

任免信息


2019年1月2日,煙台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任命:陳飛為煙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決定陳飛為煙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
2019年1月19日,煙台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會議補選陳飛為煙台市人民政府市長。
2021年4月30日,煙台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在東山賓館舉行,會議表決通過了《煙台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陳飛辭去煙台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人物事件


政務警告
2021年2月23日,山東省應急管理廳官方公布山東省委省政府“1·10”事故調查組對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棲霞市笏山金礦“1·10”重大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果。陳飛未認真履行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不力,對煙台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單位和棲霞市委、市政府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督促領導不力;在全省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期間,措施不夠有力,再次發生安全事故,其對上述問題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政務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