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省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
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山東省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省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以下簡稱省人防辦)是省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
現任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陳飛
省人防辦貫徹黨中央關於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人防工作法律、法規,起草人防建設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人防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綜合防護能力建設要求,負責編製人民防空建設專項規劃並監督執行。負責組織編製城市平戰綜合防護建設發展規劃,參與編製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審核,監督檢查城市重要區位防護準備和城市基礎設施防護功能、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落實。
(三)組織實施人防指揮工作,指導制定防空襲計劃方案,負責全省人口疏散體系建設,組織指揮理論研究、指揮手段建設和訓練演練,指導防空襲演習演練,組織開展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組織指導群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訓練工作。
(四)組織管理全省人防工程建設,執行國家人防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負責人防工程設計、監理、質量和單建人防工程安全監管有關工作。負責地下防護建築建設管理,參與城市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計劃和項目報建聯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設計審查和質量監督。管理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
(五)組織人防信息化體系建設,負責省級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設與管理,指導全省人防通信警報、信息網路建設,協調利用電信、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專用通信網保障人防通信警報工作,會同無線電管理部門實施人防無線電專用頻率管理。
(六)組織人防平戰結合和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組織實施指揮、工程、通信警報、疏散體系以及群眾防空組織等人防戰備資源的平時開發利用,指導全省利用防空警報發布災情警報,參與政府應急管理和城市防災救災、搶險救援工作。
(七)負責人防指揮所的勘察定點和省級人防指揮所的建設與管理。
(八)負責組織開展人防科研、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推廣應用科研成果,管理人防行業標準化工作。
(九)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國家、省撥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征繳、管理,監督管理人防系統國有戰備資產,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防建設市場投融資優惠政策。
(十)組織全省人防機關“准軍事化”建設,協助管理設區的市人防部門領導班子成員任免,負責全省人防系統的戰備值勤和應急值班工作。
(十一)戰時在省人防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根據有關命令、指示,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準備、人民防空轉入戰時體制工作,負責發布防空襲警報、指揮人民防空疏散、防護重要經濟目標、實施城市人民防空管制等工作。負責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為省人防指揮所提供後勤保障。
(十二)組織落實和協調推進人防領域軍民融合發展工作。
(十三)負責省級機關單位人民防空建設相關工作。
(十四)承擔省人民防空軍政聯席會議(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省軍區和省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優化政務服務工作。
(一)綜合處(掛人事處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等有關工作。督查全省人防戰備值班和戰備訓練工作。組織全省人防機關“准軍事化”建設。組織全省人民防空工作軍政聯合考核。負責專業人才引進、培養、培訓。負責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社會保障、教育培訓等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對設區的市人防部門領導班子成員任免建議。
(二)法制與宣傳處。負責組織起草人防建設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查處違反人防法律法規的重大案件。監督檢查全省人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製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承擔辦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工作,組織開展人防宣傳。組織開展公眾防空防災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
(三)指揮通信與應急協調處。組織指導全省人防指揮、通信警報、人口疏散體系、信息化和群眾防空組織建設。指導制定防空襲計劃方案,組織指揮理論研究、指揮手段建設和訓練演練。組織開展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管理省級人防信息化平台。負責防空防災警報發放。協調軍地通信資源保障人防通信警報工作。承辦人防無線電專用頻率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協調全省各級人防應急指揮系統與政府應急指揮系統互聯互通。編製全省利用人防戰備資源參與防災救災和應急管理規劃以及預案。參與城市化學事故救援。負責搶險救災、應急保障有關工作。
(四)工程處。負責人防工程建設專項規劃計劃的編製、管理以及監督檢查。負責地下防護建築建設管理。參與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審核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編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設計審查和質量監督。指導全省人防工程的平戰轉換工作。管理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
(五)規劃財務處。負責編製全省人防建設規劃以及綜合計劃。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國家、省撥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防建設市場投融資優惠政策。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征繳、管理。負責管理辦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監管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和內部審計。負責全省人防綜合統計。負責研究擬訂人民防空參與軍民融合發展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六)安全監管與科技處。指導全省單建人防工程安全生產和已建成單建人防工程安全監管工作。組織或者參與人防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管理全省人防科學技術和人防標準化工作。組織編製全省人防科研發展規劃,開展人防科學技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推進人防科技創新和科研成果推廣應用。
機關黨委。負責辦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辦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省人防辦機關行政編製55名(含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0名(含總工程師1名、總會計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0名(含機關紀委書記1名)。
省人防辦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會同中共山東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山東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12月4日起施行。
陳飛:黨組書記、主任,主持省人防辦全面工作。
李發躍:黨組成員、副主任、機關黨委書記,分管綜合處(人事處)、規劃財務處、離退休幹部處、機關黨委、省人防辦機關服務中心,聯繫省民防協會。分管政務公開工作和網站建設。
何昌東:副主任
張敬亮:黨組成員、副主任,由省委選派承擔“千名幹部下基層”有關工作。
仲晉: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工程處、安全監管與科技處、省人防辦工程管理中心(省直機關疏散基地管理中心)。
張華:黨組成員、省紀委派駐省人防辦紀檢組組長,分管省紀委派駐省人防辦紀檢組。
王兆禎: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法制與宣傳處、指揮通信與應急協調處、省人防工程定額與質量監督站、省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王德禮:副主任(兼任),負責聯絡協調人防方面的軍地關係。協助協調軍政聯席會議制度的落實和運行、結合國防教育開展人防宣傳教育、人防基層組織建設以及指揮通信工作和“准軍事化”建設。
李雪:副巡視員,兼任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