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儀

李朝儀

字藻舟,清朝貴州貴陽人。他是著名維新派大臣李端棻叔父。他治家甚嚴,對於子侄中,獨愛李端棻,視為已出,待之甚厚。李端棻受其影響,立身行事,一如朝儀,後任到禮部尚書,成為著名維新派大臣。女兒李惠仙嫁給維新派領袖之一梁啟超,志為梁啟超的得力助手。李朝儀於光緒七年(公元1881年)病逝於任上。歷官三十七年,勤政愛民,始終一致,有古循吏風。

目錄

正文


人物概況
仕途
清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進士。以知縣分發直隸,二十八年(公元1848年)任直隸(今河北)平谷知縣。三十年(公元1850年)調任三河知縣,捐廉創建書院。咸豐元年(公元1851年)任大興知縣。三年(公元1853年)晉南路廳同知。四年(公元1854年)任東路廳同知。五年(公元1855年)蝗災,他儘力滅蝗,又隨科爾沁親王僧格林沁寧河、營城、北地、大沽等處修築炮台。九年(公元1859年)第二次鴉片戰爭,英軍進攻大沽,他協助僧王擊退大沽英船。十年(公元1860年)分辦直隸團練。十一年(公元1861年)任順德知府,參加鎮壓捻軍。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任廣平知府。五年(公元1866年)任大名知府。八年(公元1869年)授永定河道,署按察使(為一省司法長官),移居直隸的固安縣(河道衙門所在地)。任河道八年,修永定河有功,成績卓著,過世後人民為之立祠。光緒五年(公元1879年)四月升山東鹽運使,九月署山東按察使,十一月改任順天府尹(相當於北京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