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裘大
原香港房屋署屋宇總工程師
人物關係
目錄
貪污事件
2000至2001年期間,陳裘大被香港廉政公署調查,其後被拘捕及停職。廉政公署控告他收受多間工程承辦商和物料供應商的賄款,協助他們取得工程合約,或在監管施 工時予以優待;更預先收取供應商的「保金」,以在日後事故發生時提供庇護;還受賄協助朋友的兒子入職政府合約工程師。涉及的金額達300萬港元。
案件於2003年11月開審。在審訊中,主控官麥禮忠形容他為一名「極度貪官」(extremely corrupted civil servant),一時間在香港廣為人知。而報導更指,廉政公署得到當時的房屋署副署長鄔滿海的安排下在他的辦公室內安裝偷聽器及攝錄機,多次偷拍得他在辦公室內點算大筆賄款。他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獄7年。
陳裘大於2004年提出上訴,指廉政公署蓄意隱瞞調查案件的總調查主任楊恩德的醉酒駕駛案底,向上訴庭挑戰其品格及證供的可信性,稱其導致審訊不公平。2005年12月,上訴法庭裁定陳裘大上訴得直,撤銷他的十項收受利益罪名,並下令案件發還原訟法庭重審。
另外,在審訊涉案的四名承建商時,廉政公署指派出污點證人,在未有得到法庭搜查令的情況下盜取被告的文件,更蓄意把疑犯向律師尋求法律意見的過程錄音,違反《香港基本法》內保護「法律專業特權」規定,損害公眾對司法制度之信心,區域法院因此下令案件永久終止聆訊。律政司向高等法院尋求司法覆核,法官夏正民推翻了永久終止聆訊的決定,將案件發還區域法院繼續審訊。後來陳裘大被判入獄6年。
2008年10月10日,陳裘大透過「監管下釋放計劃」獲假釋。
千萬救父
陳裘大2008年11月獲假釋就醫,被發現於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接受治療。據知,患上肝癌的他選擇在當地就醫,目的是希望儘快找到合適肝臟,換肝保命。
轉眼8個月,換肝成功的陳裘大已日漸康復,並於兩個星期前秘密返港,陳奕迅終於放下心頭大石,不過,幾年間,父親的官司及醫藥費,保守已經花了近千萬,陳奕迅也揚言要拚命賺錢。
選唱父子情歌獻父
何韻詩父親和陳奕迅父親陳裘大(右)
為父花逾200萬醫藥費
陳奕迅為父親陳裘大的貪污官司及肝癌醫療費,花上至少千萬港元(超過200萬新元)! 陳奕迅是圈中出名的孝子,其父陳裘大(前房屋署屋宇裝備總工程師)貪污罪成入獄,在獄中患上肝癌,獲假釋后,他便安排父親到北京換肝,花在打官司兼換肝、醫藥費用已逾千萬元。為了救父親,Eason惟有埋首工作賺錢,先後到美國、上海、台北、貴陽、蘇州、佛山和北京舉行超過9場演唱會後,本周六和下月16日他又會到廣州和馬來西亞舉行個唱。據悉Eason每場演唱會的酬金約80萬元(約16萬新元),11場演唱會約為他帶來約880萬元收入(約176萬新元)。
傳哥哥捐肝老父
陳裘大(左)因收賄被判刑,右為徐濠縈
稱邁克爾傑克遜精神值得追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