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
武漢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
編製一處 編製二處 編製三處
目錄
武漢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製管理的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機構編製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統一管理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製工作。
(二)研究擬定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市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和各區的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 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製管理工作。
(三)研究提出市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職能配置和調整意見;研究提出並協調市級機關之間、市級機關各部門之間、市級機關及其各部門與市、區之間的職權劃分;負責組織實施市直單位審批制度改革,指導區級審批 制度改革。
(四)審核市級黨政機關各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內設機構、人員編製、領導職數,擬定和下達市直單位處及以下非領導職數控制總量計劃,並負責監督管理;審核各區黨政群機關的機構設置及調整意見。
(五)擬定市級機關各部門和市以下各級機關的行政編製總額分配方案;研究提出區級黨政機關各部門領導職數配備意見。
(六)負責全市事業單位機構編製管理工作;擬定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制訂事業單位機構編製標準、事業單位機構編製管理辦法及事業單位發展 規劃;審核市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領導職數、經費管理形式等事項;負責全市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和管理工作。
(七)調查研究並監督檢查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及機構編製管理的執行情況,報告市編委並上報市委、市政府。
(八)協助管理和協調以省直部門管理為主在漢單位的機構編製工作。
(九)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機構編製管理的調查研究、信息傳遞工作;負責全市機構編製系統的幹部培訓工作,指導機構編製學會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處
編製一處
編製二處
編製三處
機構編製監督檢查處
所屬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