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惠農

林惠農

林惠農女,1938年出生於廣東省潮安縣庵埠鎮。小名阿儂。

人物檔案


1951年,她到汕頭第一中學工農班學習。后考入重點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高中。1957年,她以優異成績考入中南政法學院。1961年,她從中南政法學院畢業,被分配到中央公安部。但又因有“港澳關係”,被下放到河北的一個縣城,在縣直各部門,主要擔任秘書、統計、會計和公安刑偵工作。由於她工作成績突出,博得基層組織和群眾的好評和信任,被吸收加入中國共產黨。后被調回北京,被安排在東城區委,從事居委會工作。由於她對法律專業的執著,在逆境中,不懈地學習,以優異成績被錄取進入法學研究所從事刑法研究。1979年,中央決定從國家機關、大專院校和研究機構選調一批法律專門人才充實公檢法單位,她也因此而被調入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開始了法官生涯。她於1990年被任命為司局級審判員,在我國《法官法》實施后,被評定為一級高級法官。她的主要著作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註釋》(合著,北京出版社,1980年)、《刑事審判手冊》(合編,人民法院出版社,1986年)、《刑事審判實務》(合編北京市法學會1998年)及發表論文數十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