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應返還額度
財政應返還額度
“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事業單位應收財政返還的資金額度。
目錄
財政應返還額度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財政直接支付
下年度恢復財政直接支付額度后,事業單位以財政直接支付方式發生實際支出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財政直接支付)。
(二)財政授權支付
年度終了,事業單位依據代理銀行提供的對賬單作註銷額度的相關賬務處理,借記本科目(財政授權支付),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事業單位本年度財政授權支付預算指標數大於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下達數的,根據未下達的用款額度,借記本科目(財政授權支付),貸記“財政補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事業單位依據代理銀行提供的額度恢復到賬通知書作恢復額度的相關賬務處理,借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貸記本科目(財政授權支付)。事業單位收到財政部門批複的上年末未下達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時,借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貸記本科目(財政授權支付)。
“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應收財政返還的資金額度。